父母早逝,自幼在婆家做童養媳。1929年7月參加光山縣弦西區(今新縣卡房)蘇維埃政府宣傳隊,任宣傳員,隨宣傳隊走村串戶,宣傳革命道理。在演唱《送郎當紅軍》後,結婚才一個月就動員丈夫參加了紅軍。在她影響下,全村二十多名青年加入了紅軍部隊。她工作積極,潑辣大膽,1930年3月,任區蘇維埃婦女委員兼宣傳隊長,同時加入中國共產黨。經常帶領宣傳隊深入白區散發革命傳單,號召窮苦老百姓起來革命。在婦女中帶頭放足、剪短髮,倡導戀愛結婚,男女平等,廢除舊的封建禮教。1931年12月,調任羅山縣蘇維埃婦女聯合會委員。經常以賣針線為名,到敵占區進行秘密活動,蒐集情報,發展黨員,建立黨組織。1932年10月在宣化店不幸被敵人逮捕。敵人施以各種殘無人道的酷刑和百般利誘,但她始終堅貞不渝,視死如歸。1933年2月,被敵人殺害於宣化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