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定義
主要從事0~3嬰兒照料、護理和教育,指導家長科學育兒的人員。
職業等級
本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分別為: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報名條件
初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 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考核科目
包括理論知識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
考核方式
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
考核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為9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不少於45min
考核內容
育嬰師(初級)理論知識各部分所占鑑定比重及鑑定點配置情況
鑑定範圍(一級) | 鑑定範圍(二級) | 鑑定範圍(三級) | 鑑定比重/% | 鑑定點數量 |
基本要求 | 職業道德 |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 1 | 4 |
職業守則 | 1 | 3 | ||
基礎知識 | 嬰幼兒生長發育基礎知識 | 1 | 17 | |
嬰幼兒營養基礎、計畫免疫與預防接種、保健和護理基礎知識 | 1 | 21 | ||
安全工作常識 | 1 | 25 | ||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 1 | 20 | ||
相關知識 | 生活照料 | 嬰幼兒餵養 | 8 | 15 |
照料嬰幼兒盥洗 | 9 | 20 | ||
照料嬰幼兒排便與睡眠 | 7 | 11 | ||
照料嬰幼兒出行 | 8 | 12 | ||
環境與物品清潔 | 7 | 11 | ||
保健與護理 | 三浴鍛鍊與撫觸 | 8 | 9 | |
常見症狀護理 | 15 | 8 | ||
意外傷害的處理 | 7 | 4 | ||
教育實施 | 訓練嬰幼兒動作能力 | 10 | 10 | |
訓練嬰幼兒聽和說能力 | 9 | 6 | ||
指導嬰幼兒認知活動 | 6 | 5 | ||
合計 | 100 | 201 |
育嬰師(中級)理論知識各部分所占鑑定比重及鑑定點配置情況
鑑定範圍(一級) | 鑑定範圍(二級) | 鑑定範圍(三級) | 鑑定比重/% | 鑑定點數量 |
基本要求 | 職業道德 |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 1 | 4 |
職業守則 | 1 | 3 | ||
基礎知識 | 嬰幼兒生長發育基礎知識 | 1 | 17 | |
嬰幼兒的日常生活照料和護理基礎知識 | 1 | 21 | ||
安全工作常識 | 1 | 25 | ||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 1 | 20 | ||
相關知識 | 生活照料 | 食品製作 | 14 | 10 |
作息安排與習慣培養 | 20 | 20 | ||
保健與護理 | 生長監測 | 7 | 12 | |
常見症狀護理 | 15 | 33 | ||
意外傷害的預防與處理 | 8 | 15 | ||
教育實施 | 訓練嬰幼兒動作能力 | 10 | 15 | |
訓練嬰幼兒聽和說能力 | 7 | 6 | ||
指導嬰幼兒認知活動 | 6 | 7 | ||
培養嬰幼兒情緒情感與社會性行為 | 7 | 11 | ||
合計 | 100 | 218 |
育嬰師(高級)理論知識各部分所占鑑定比重及鑑定點配置情況
鑑定範圍(一級) | 鑑定範圍(二級) | 鑑定範圍(三級) | 鑑定比重/% | 鑑定點數量 |
基本要求 | 職業道德 |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 1 | 4 |
職業守則 | 1 | 3 | ||
基礎知識 | 嬰幼兒生長發育基礎知識 | 1 | 17 | |
嬰幼兒的日常生活照料和護理基礎知識 | 1 | 21 | ||
安全工作常識 | 1 | 25 | ||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 1 | 20 | ||
相關知識 | 生活照料 | 食譜編制 | 10 | 8 |
預防與消毒 | 19 | 16 | ||
保健與護理 | 常見症狀護理 | 15 | 25 | |
意外傷害的預防和處理 | 10 | 11 | ||
教育實施 | 訓練嬰幼兒動作能力 | 7 | 9 | |
訓練嬰幼兒聽和說能力 | 10 | 14 | ||
指導嬰幼兒認知活動 | 5 | 4 | ||
培養嬰幼兒情緒、情感與社會性行為 | 8 | 7 | ||
培訓與指導 | 指導 | 5 | 15 | |
培訓 | 5 | 7 | ||
合計 | 100 | 206 |
試卷結構
理論知識考試試題難度以中等難度為主,約占70%;難度低的試題約占20%;難度高的試題約占10%。
操作技能考試試卷由操作技能考核准備通知單(考場準備通知單和考生準備通知單)、操作技能考核試卷正文、操作技能考核評分記錄表構成。
育嬰師(初級)理論知識試卷題型、題量與分配方案
題 型 | 題量(分值) | 分 數 |
單項選擇題 | 160題(0.5分/題) | 80分 |
判斷題 | 40題(0.5分/題) | 20分 |
總分 | 100分(200題) |
育嬰師(中級)理論知識試卷題型、題量與分配方案
題 型 | 題量(分值) | 分 數 |
單項選擇題 | 160題(0.5分/題) | 80分 |
判斷題 | 40題(0.5分/題) | 20分 |
總分 | 100分(200題) |
育嬰師(高級)理論知識試卷題型、題量與分配方案
題 型 | 題量(分值) | 分 數 |
單項選擇題 | 160題(0.5分/題) | 80分 |
判斷題 | 40題(0.5分/題) | 20分 |
總分 | 100分(200題) |
備考指南
(一)《育嬰師國家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指導》叢書
叢書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為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們提供專業考前備考複習資料而開發的,《育嬰師國家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指導》分為初、中、高三個級別,共三本圖書。
叢書內容包括考情觀察、考核思路、組卷方式、試卷結構、考核內容結構表、鑑定要素細目表、考核時間與要求、應試技巧及複習方法(命題視角、答題要求、答題技巧)、學習目標、考核要點、考點導航、仿真訓練、模擬試卷、參考答案等角度全方位解讀育嬰師職業資格考核內容。
(二)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台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台是在《國家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指導》系列叢書的基礎上組織近千名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和職業測評專家共同開發的,主要側重在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理論部分,進一步完善並豐富了大量的理論知識仿真訓練試題,考生可通過電腦、手機進行練習和自測,以便考前精準補救,順利通過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練測平台分為強化訓練和模擬測評兩部分:
強化訓練嚴格遵循職業資格考試內容(職業技能鑑定要素細目表),試題分布與章、節、知識點相對應,考生可根據學習進度任意選擇知識點,系統實時呈現各知識點練習情況,實時記憶答錯試題信息,反覆抽取,自動記錄整體及各知識點答題信息,以幫助考生了解並檢驗自己的學習效果,強化知識點的熟練把握,加強薄弱環節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模擬測評與職業資格真實考試的考試時間、題型、題量等完全一致,是一次考試方法、考試內容結構、考試題型的提前預演,幫助考生提前進入熱身賽環節,提前熟悉考試環境、考試規則及試題表現形式,並可以提前演練考試技巧和答題技巧。尤其是測評結束後系統即時自動生成測評報告,便於考生了解自己各知識點的掌握情況,為進一步強化訓練和精準補救提供參考,為提高正式考試成績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