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股東委託書由公司印發,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大會開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者,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委託書通常載明“委託及於續行集會或延期集會”。股東委託書還要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是否合法等。採取股東委託書形式,是為了保護股東的利益。如果完全禁止表決權的代理行使,則無異于禁止遠隔地域的股東表決權的行使,有悖於股東平等原則的精神,而且如果無行為能力的人也不能由別人代理行使,則等於無行為能力的人不能行使表決權。
一般格式
股東委託書的格式一般如下:
__有限公司,我(找們)__住在__,都是上:述公司的股東,茲委託__,住在__,為我的(我們的)代理人,代表我(我們)在_年_月_日召開的公司會議(股東年會或特別股東大會)及其續行集會或延期會上進行表決。
簽名____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