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9-1989.07 雲南省曲靖農校農業經濟專業學習
1989.07-1990.08 華坪縣永興鄉政府工作
1990.08-1990.10 華坪縣委宣傳部工作
1990.10-1995.09 麗江地委直屬機關黨委工作(其間:1993.05-1995.09掛職任華坪縣物資公司副總經理)
1995.09-1997.12 麗江地委直屬機關黨委宣教科副科長(其間:1994.11—1996.12雲南大學法律專業自考大專班學習)
1997.12-1999.11 麗江地區行署辦公室農村經濟科副科長
1999.11-2001.05 麗江地區行署辦公室農村經濟科主任科員
2001.05-2002.06 麗江地區行署辦公室法制科科長(其間:1997.05—2002.06雲南大學法律專業自考本科班學習)
2002.06-2003.02 麗江地區行署法制辦副主任(正科級)
2003.02-2003.06 麗江地區行署法制辦主任(副處級)
2003.06—2005.09 麗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2005.09-2009.06 麗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其間:2005.04-2008.01貴州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習)
2009.06-2012.01 麗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正處級)
2012.01-2013.10 麗江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
2013.10-2014.01 麗江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
2014.01-2015.08 麗江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中共麗江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委員
2015.08-2017.06 麗江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黨組書記,中共麗江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委員
2017.06-2017.08 麗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室黨組書記,中共麗江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委員
2017.08-2017.11 麗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中共麗江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委員
2017.11-2018.01 麗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8.01- 麗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古城保護管理局黨組書記,中共古城區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6日,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肖忠萬當選為麗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環境問責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2018年10月20日,省紀委省監委將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經查,麗江市委、市政府,玉龍縣委、縣政府,玉龍縣拉市鎮黨委、鎮政府,省市縣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責任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暫停新建、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上報虛假情況;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等問題,整改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對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旅遊活動無序發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對麗江玉龍生態旅遊度假區高爾夫球場項目違規建設、未批先建、違規變更等問題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根據有關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麗江市副市長、古城區委書記肖忠萬誡勉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