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簡介
(一)。
(二)負責抓好本區司法行政幹警隊伍的政治思想建設和廉政建設,抓好司法行政業務建設,領導全局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服務於人民民眾,服務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於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局。
(三)負責全區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參與指導依法治理工作和司法協助工作。
(四)管理、監督、指導律師業務工作、法律顧問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管理、監督、指導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六)管理指導鎮(辦)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及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七)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司法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本局各科室的工作;負責草擬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起草年度工作總結;負責本局有關文書資料的起草、列印、裝訂、傳送工作;辦理日常有關事務;負責有關接訪、統計報表、檔案保管、保密及財務、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宣傳教育股(掛區普及法律常識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區普法辦公室抓好全區普法教育規劃的落實,提高全區幹部民眾及青少年學生的法制觀念;指導基層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協助區有關部門指導各鎮(辦)及各系統落實依法治理、民主管理,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三)基層工作管理股(掛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管理指導全區基層人民調解業務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助基層人民政府調處各種疑難糾紛,防止民間糾紛激化;協助各鎮(辦)開展基層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負責呈送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和法律服務執照的年審註冊工作;指導協助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辦公室工作。承辦本局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事項。
領導分工
何美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張展斌(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基層、矛盾排查、司法所、安置幫教、社區矯正、辦公室、政工、計生、信訪工作。
陳敬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