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端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區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業和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全區產業布局一體化。

簡介

根據《中共肇慶市端州區委、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端發〔2010〕15號),設立肇慶市端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區信息產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和調整已由上級人民政府以及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肇慶市端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工業、商貿和信息化方面的綜合性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按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
(五)指導工業、商貿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等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區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協助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六)擬定並組織指導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工作。
(七)擬定並組織實施區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業和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全區產業布局一體化。
(八)研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調控及流通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一)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區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內設機構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機關秘書事務、政務信息、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檔案工作;負責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協調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重要經濟信息;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與上級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綜治維穩、職工檔案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信訪、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的學習、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工業發展股
組織實施工業產業政策,擬訂工業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結構調整,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全區產業轉移工作;組織推動相關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組織和落實有關企業參加各種經貿展會;負責有關經貿的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企業經濟效益動態;研究提出工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工業、電力、資源綜合利用統計工作及全區工業企業基本指標數據收集匯總,編制經濟貿易指標報表;負責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生產中涉及的政策性問題;負責進行工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調控建議。
(三)流通服務股
擬訂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最佳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措施;負責協調指導市場規劃、市場建設、市場供應和市場管理;監測分析流通業運行態勢;監測分析重要商品的供求並組織調控,組織重要商品儲備和救災物資儲備;負責餐飲服務等行業管理;負責生豬屠宰監督管理;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規章;按有關規定審核上報外資辦商品零售、批發企業;指導工商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四)技術與質量股
組織編制實施全區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和區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參與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工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編制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以及重大科技專項;參與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項目計畫;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產業集群發展;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參與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區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五)電子政務與信息化推進股
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區各行業信息化工作實施分類指導;組織和協調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根據國家、省、市、區信息網路建設規劃,協調信息傳輸網路的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保障通信與信息安全;組織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和電子政務建設的信息技術績效評估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省、市、區重點信息化工程;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
(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股
組織擬定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擬定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廣告服務體系建設;推薦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七)區中小企業局(掛區上市辦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強化自主創新,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推動信用擔保企業的發展。擬訂利用和發展資本市場規劃及重大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利用和發展資本市場的重大事宜,指導、服務和協調企業上市、融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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