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建築風格

義大利建築風格

義大利風格的建築有多種形式:文藝復興時期有巴洛克、洛可可、羅馬、拜占庭、哥特等;其後又有托斯卡納、威尼斯、米蘭等三種。義大利風格是古希臘羅馬傳統的了一般風格的意義,它發展成為對人的尊嚴和對科學價值的覺醒。

介紹

伴隨著頻繁的政權更替和文藝思潮的演進,加上舶來文化的影響,義大利的建築呈現出豐富多變的風格和別樣的獨特風韻。各種流派在這裡匯聚、交替、融合,為義大利的建築歷史打上不可磨滅的印記。

義大利風格是古希臘羅馬傳統的了一般風格的意義,它發展成為對人的尊嚴和對科學價值的覺醒。 由於達文西、拉斐爾等著名藝術家的出現,義大利在歐洲大出風頭。這一時期,義大利的設計開始強調“世俗性”。到1500 年的時候,義大利的住宅和宮殿讓整個歐洲都為之羨慕。即使在當今這個多元化的世界裡,每年定期在米蘭舉辦的時裝展、家具展、藝術展依然代表了世界最高水平。

分類

哥德式建築

哥德式建築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於法國,13~15世紀流行於歐洲的一種建築風格。典型的哥德式建築主要見於天主教堂,也影響到世俗建築。哥德式建築以其高超的技術和藝術成就,在建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最負著名的哥德式建築有俄羅斯聖母大教堂、義大利米蘭大教堂、德國科隆大教堂、英國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典型代表巴黎聖母院。

哥德式建築是以法國為中心發展起來的。在12—15世紀,城市手工業和商業行會相當發達,城市內實行一定程度的民主政體,市民們以極高的熱情建造教堂,以此相互爭勝來表現自己的城市。另外,當時教堂已不再是純屬宗教性建築物,它已成為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成為市民大會堂、公共禮堂,甚至可用作市場和劇場。在宗教節日時,教堂往往成為熱鬧的賽會場地。

哥德式建築的特點在設計中利用尖肋拱頂、飛扶壁、修長的束柱,合鑲著彩色玻璃的長窗,使教堂內產生一種濃厚的宗教氣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門的兩側增加一對高塔。營造出輕盈修長的飛天感。以及新的框架結構以增加支撐頂部的力量,使整個建築以直升線條、雄偉的外觀和教堂內空闊空間,尖肋拱頂從羅曼式建築的圓筒拱頂普遍改為尖肋拱頂(Pointed Arch,或者乾脆稱為Gothic Arch),推力作用於四個拱底石上,這樣拱頂的高度和跨度不再受限制,可以建得又大又高。並且尖肋拱頂也具有“向上”的視覺暗示。

拜占庭式建築

公元395年,以基督教為國教的羅馬帝國分裂成東西兩個帝國。史稱東羅馬帝國為拜占庭帝國,其統治延續到15世紀,1453年被土耳其人滅亡。  東羅馬帝國的版圖以巴爾幹半島為中心,包括小亞細亞、地中海東岸和北非、敘利亞、巴勒斯坦、兩河流域等,建都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國以古羅馬的貴族生活方式和文化為基礎。由於貿易往來,使之融合了東方阿拉伯、伊斯蘭的文化色彩,形成獨自的拜占庭藝術。
拜占庭式建築的特點是十字架橫向與豎向長度差異較小,其交點上為一大型圓穹頂。穹頂在方形的平面上,建立覆蓋穹頂,並把重量落在四個獨立的支柱上,這對歐洲建築發展是一大貢獻。聖索菲亞大教堂是典型拜占庭式建築。其堂基與羅馬式建築的一樣,呈長方形,但是,中央部分房頂由一巨大圓形穹窿和前後各一個半圓形穹窿組合而成。  在建築及室內裝飾上,最早的成就表現在基督教堂上,最初也是沿襲巴西 利卡式的形制。但到5世紀時,他們創立了一種新的建築形制,即集中式形制。這種形制的特點是把穹頂支撐在四個或更多的獨立支柱上的結構形式,並以帆拱作為中介連線。同時可以使成組的圓頂集合在一起,形成廣闊而有變化的新型空間形象。與古羅馬的拱頂相比,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羅馬式建築

羅曼建築是10~12世紀,歐洲基督教流行地區的一種建築風格。羅曼建築原意為羅馬建築風格的建築,又譯作羅馬風建築、羅馬式建築、似羅馬建築等。羅曼建築風格多見於修道院和教堂。  羅曼建築承襲初期基督教建築,採用古羅馬建築的一些傳統做法如半圓拱、十字拱等,有時也用簡化的古典柱式和細部裝飾。經過長期的演變,逐漸用拱頂取代了初期基督教堂的木結構屋頂,對羅馬的拱券技術不斷進行試驗和發展,採用扶壁以平衡沉重拱頂的橫椎力,後來又逐漸用骨架券代替厚拱頂。平面仍為拉丁十字。出於向聖像、聖物膜拜的需要,在東端增設若干小禮拜室,平面形式漸趨複雜。
牆體巨大而厚實,牆面用連列小券,門宙洞口用同心多層小圓券,以減少沉重感。西面有一、二座鐘樓,有時拉丁十字交點和橫廳上也有鐘樓。中廳大小柱有韻律地交替布置。視窗窄小,在較大的內部空間造成陰暗神秘氣氛。樸素的中廳與華麗的聖壇形成對比,中廳與側廊較大的空間變化打破了古典建築的均衡感。  隨著羅曼建築的發展,中廳愈來愈高。為減少和平衡高聳的中廳上拱腳的橫椎力,並使拱頂適應於不同尺寸和形式的平面,後來創造出了哥德式建築。羅曼建築作為一種過渡形式,它的貢獻不僅在於把沉重的結構與垂直上升的動勢結合起來,而且在於它在建築史上第一次成功地把高塔組織到建築的完整構圖之中。  羅曼建築的著名實例有:義大利比薩主教堂建築群、德國沃爾姆斯主教堂等。

巴洛克式建築

巴洛克一詞的原意是奇異古怪,古典主義者用它來稱呼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築風格。巴洛克建築是17-18世紀在義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築和裝飾風格,特點是外形自由,追求動態,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強烈的色彩,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這種風格在反對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調和表達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巴洛克式建築的特徵:

1、炫耀財富。常常大量使用貴重的材料、精細的加工、刻意的裝飾,以顯示其富有與高貴。

2、不囿於結構邏輯,常常採用一些非理性組合手法,從而產生反常與驚奇的特殊效果。

3、充滿歡樂的氣氛。反對神化,提倡世俗化。

4、標新立異,追求新奇。這是巴洛克建築風格最顯著的特徵。常採用以橢圓形為基礎的S形,波浪形的平面和立面,使建築形象產生動態感;又或者把建築和雕刻二者混合,以求新奇感;又或者用高低錯落及形式構件之間的某種不協調,引起刺激感。

20世紀以前

西歐封建社會初期,建築活動萎縮,只有義大利北部的侖巴底尚保留古羅馬的營造技術。

10~12世紀,建築隨著城市經濟發展而活躍,特點是羅馬傳統較強,拜占廷與阿拉伯影響較多,且偏重世俗,重要作品有比薩大教堂(1063~ 1092年) 及其建築群等。

12~15世紀義大利為歐洲最先進地區,個別城市已出現資本主義萌芽。建築受哥德式影響,但只接受其裝飾手法,城市公共建築較教堂成就更高,重要作品有米蘭大教堂(1385~1485年)、佛羅倫斯市政廳與廣場(1298~1314年)等。

15~16世紀,反封建反神權的義大利文藝復興運動波及整個歐洲。早期以佛羅倫斯為代表,建築發展了“屏風式”立面,重要作品有聖瑪利亞教堂穹頂(1420~1434年)、美第奇府邸(1446~1460年) 等。盛期以羅馬為代表,建築發展了體積構圖,活動範圍主要服務於教廷,重要作品有聖彼得大教堂(1506~1626年)、坦比哀多小教堂(1502~1510年) 等。晚期趨向衰落,手法主義流行,重要作品有圓廳別墅(1567年) 等。同一時期北方的威尼斯等城市經濟發達,市政廳、府邸等建築突出,重要作品有威尼斯公爵府(1309~1424年) 等。

17世紀極為衰落,建設基本停頓,唯有羅馬教會建設反而繁榮。在羅馬形成了追求新奇變幻的巴洛克風格,重要作品有羅馬聖卡羅教堂(1638~1640年) 等。

18世紀僅教皇領地有少量建設,受法國古典主義很大影響,重要作品有特列維噴泉(1735年) 等。

19世紀,資本主義初期西歐流行折衷主義時,義大利建築重又活躍,重要作品有厄曼努爾二世紀念堂(1885~1911年),又稱祖國祭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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