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大力神”Ⅰ型飛彈是美國第一代戰略飛彈,空軍兩級液體燃料單彈頭洲際彈道飛彈,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研製。飛彈代號HGM—25A(舊代號(是SM—68A),其用途是攻擊敵方地方地面戰略目標。1955年簽訂研製契約。1959年2月6日首次飛行試驗獲得成功,1962年4月裝備部隊,服役三年後被“大力神”Ⅱ型飛彈取代,1965年全部退役。
“大力神”Ⅱ型飛彈是在美國第一代戰略飛彈“大力神”Ⅰ型HGM—25A基礎上研製的一種兩級液體燃料單彈頭洲際彈道飛彈,編號LGM—25C。該飛彈由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於1960年6月開始研製,主要用於攻擊地面目標,如大型硬目標、核武器庫等,具有雙目標選擇能力,配裝陸基武器中最大的核彈頭,對軟目標(人口中心、工業)造成破壞最大,屬美國第二代戰略飛彈。美國發展該飛彈的主要目的是在核戰爭爆發後對前蘇聯進行報復性核打擊。
系統組成
“大力神”飛彈發射井
“大力神”Ⅱ型飛彈發射井,全部由鋼筋混凝土澆築而成,整個發射裝置全部由液壓系統操縱,共重760噸。發射場地面設備有10多台,周圍有4座天線,其中一個巨大的圓形天線可接收全球的無線通信信號,而一個10米左右高的立式天線,可在短時間內升高到200多米。在冷戰高峰時期,飛彈發射井每天24小時都處於代發射狀態。發射場方圓幾千米範圍都是軍事禁區,飛彈發射井操控系統高度自動化,連警衛在內只需要7—8名軍事人員值班。
發射井由控制中心、通道與防火區和飛彈井三個地下部分組成,由於洲際飛彈用的是液體燃料,所以地下結構非常複雜,即使是專業化部隊,建一座發射井也需3年時間。在正常情況下,每枚“大力神”飛彈的預期壽命是10年,但絕大多數飛彈的服役期都超過了23年,直到1987年裡根總統下令銷毀。根據設計,一枚“大力神”洲際飛彈在發射35分鐘後就能擊中目標,而飛彈頭內的核爆炸裝置,能毀滅一座有100萬人口的城市。這些戰略飛彈在歷史上都只發揮過戰略威懾作用而沒有真正投入實戰。
性能數據
飛彈全長 | 31.3米 | 彈頭重量 | 3402千克/3753千克 |
飛彈直徑 | 3.05米 | 核彈當量 | 1000萬噸級TNT |
最大射程 | 11660—15000千米 | 命中精度 | 1296—1480米 |
起飛重量 | 149.7噸 | 反應時間 | 1分鐘 |
彈頭型號 | W—53/MK—6式 | 發射方式 | 地下井發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