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榮

1993年1月回法院戛灑法庭,任戛灑法庭副庭長,主持法庭工作,1995年10月任庭長,1996年3月被當地的中共戛灑鄉黨代會選舉當選為戛灑鄉紀委委員,1997年1月19日外出工作車故致傷,1997年6月到新平法院工作至今。 原雖僅高中文化,但到法院工作後,刻苦學習,努力解決工學矛盾,參加本系統的“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的學習,如期畢業。 1996年9月—1998年12月,參加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本科學習,亦獲如期畢業。

羅平榮 又名羅觀,男,彝族,中共黨員。1965年9月4日生,1983年7月畢業於新平縣二中高中部,1983年9月——12月在家鄉平拿馬鹿塘國小教書,1984年1月——1985年3月在新平縣平掌糧管所工作.1984年3月辭職回家務農,1987年1月——1988年3月在本村公所任農業科學技術員,1988年3月——12月在本鄉農科站任農科員。1988年12月因參加上級組織招乾考試,到新平縣人民法院戛灑法庭工作,1990年8月——1991年8月被縣委政府抽調新平黃草壩水利工程搬遷工作組工作,1991年8月——1992年12月底,被縣委組織部下派掛職鍛鍊,任新平水塘鄉舊哈村公所任副村長,因工作作風踏實,深入民眾,深受人民民眾的愛戴,被當地團支部大會選舉為團總支書記,在此工作期間創辦“團山農民讀書協會”並被當地黨組織吸收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1月回法院戛灑法庭,任戛灑法庭副庭長,主持法庭工作,1995年10月任庭長,1996年3月被當地的中共戛灑鄉黨代會選舉當選為戛灑鄉紀委委員,1997年1月19日外出工作車故致傷,1997年6月到新平法院工作至今。原雖僅高中文化,但到法院工作後,刻苦學習,努力解決工學矛盾,參加本系統的“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的學習,如期畢業。1996年9月—1998年12月,參加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政法專業本科學習,亦獲如期畢業。本人是身邊民眾公認的刻苦學習、努力工作的楷模,也是當地人民民眾公認的、剛正不阿、兩袖清風的楷模,也是深入實踐,理論聯繫實際,勤于思考、銳意進取,忠實地為人民服務代表。早在故鄉做農科員期間,聯繫實際,與所在社幹部一起,組織馬鹿塘村民眾,民主討論,制定《馬鹿塘村村民委員會小春栽種管理公告》,創辦幾期牆報(山鄉文學牆報)。為鄉廣播站、縣廣播站寫通信廣播稿幾十篇,是小新聞工作者,到法院後也大量寫稿投向各地有關刊物。其論文《要時刻關注人民民主實踐課題》、《論當前黨員目標管理考核的弊病思考》、《法庭才是檢驗審判方式改革的硬標準》、《以司法公正為中心,探索法院審判方式的改革》等八篇被收錄在《中國專家論文選集》第二卷里。現仍然在廢寢忘食的勤於筆耕,歌頌人民民眾的改革開放,探求真理。其主持審理的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被編入《中國案例要覽》(民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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