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罪惟錄》是一部民國以來方得廣傳的一部價值獨特的紀傳體明史巨著,綜舉有明一代史事,觀點獨特,堅持將南明帝王入本紀,為清初明朝遺民觀念的體現。全書共102卷統記明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明末清初史學家查繼佐(1601~1676)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號興齋,人稱東山先生或朴園先生。浙江海寧人。明末舉人。明亡後更名省,又隱姓名為左尹非人,堅持反清立場,謂必明室再興之後,始恢復原姓名。曾參加南潯莊廷纂修明崇禎十六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數十次,畢一生之力成書。原名《明書》,後因遭莊氏史獄(見文字獄)牽連,以“獲罪惟錄書”而署書名,故名《罪惟錄》。原書分帝紀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傳三十六卷,次序紛亂,後由張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別部居,編次前後,寫成目錄,定為一百零二卷。與《明史》相比,該書多南明諸帝紀;志的部分也較細,設有《土田志》、《貢賦志》、《屯田志》等;傳的部分為以事立傳,不以人立傳,與傳統寫法不同。另外還列有台灣專目。該書所記,始於洪武迄於南明弘光、隆武、永曆、魯王以海、韓本鉉各代,記農民起義之事尤較他書為詳。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歷史的比較有系統的資料。 該書寫成後,即複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禍。原稿塗抹殆遍,不可卒讀。辛亥革命後,始見於世,藏於吳興劉氏嘉業堂。1936年,商務印書館據該藏本影印出版,收於《四部叢刻》三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