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縣農業局

(二)科教科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技隊伍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職稱評審管理,承擔農民職業教育和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農產品標準化工作,組織農產品認證;承擔農業技術推廣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承擔縣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訂落實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高效生態農業園區的建設管理;負責農業項目庫建設、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農業產業資金和農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農經科(農負辦)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農村經濟收益統計工作;指導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農業產業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工作職能

根據浙江省有關政府機構改革意見精神,現結合縉雲農業和農村工作實際,提出縣農業局和農村工作辦公室合署辦公機構設定方案。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縣政府組成部門。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縣委縣政府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全縣農村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檢查監督、綜合協調、指導服務職責。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制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法制宣傳和農業行政執法檢查;參與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獸藥和飼料及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檢查、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和農作物檢疫防疫工作;參與農用地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三)負責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體系及其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科技培訓、農技人員職稱評審的管理;制定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以及農業技術推廣基金項目的管理。
(四)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利益關係,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及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和經濟收入分配統計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五)根據《縉雲縣基本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實施意見》精神,負責縉雲縣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指導全縣農村奔小康和新農村建設工作;參與指導與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制訂農村扶貧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有機農業、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確認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以及“放心菜”、“放心糧”、“放心果”等優質農產品生產工程基地建設;負責報送或公布農產品質量評審結果。
(七)研究提出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合理調整、資源合理配置;培育切合本縣實際的主導產業,培育農產品市場,促進農產品的流通;負責農牧業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果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八)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擬訂本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開展項目的前期準備、申報、規劃設計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糧油、經濟特產、畜牧業生產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工作,承擔農機維修網點的審核管理、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承擔全縣機耕路的建設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縣農業局(農辦)設11個職能科室和5個事業股站。

(一)辦公室

(考核辦公室、調研科、農業信息中心)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屬各單位工作協調;制訂和監督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督查、考核、信息、調研等工作;負責財務、勞資、收發、檔案、信訪、文印、後勤、人事、電教、紀檢、保衛等行政事務;組織農業生產基本情況的調查統計;負責農業信息工作,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負責車隊管理。

(二)科教科

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和農技隊伍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職稱評審管理,承擔農民職業教育和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農產品標準化工作,組織農產品認證;承擔農業技術推廣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扶貧科

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訂扶貧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欠發達鄉鎮奔小康和下山脫貧工程的實施;承擔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結對幫扶工作;負責扶貧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

(四)異地轉移科

負責全縣農民異地轉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並牽頭組織實施。

(五)新農村建設科(農村能源辦)

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問題的調研,提出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和措施;承擔縣新農村建設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全縣農村奔小康和新農村建設工作;承擔縣“十村示範、百村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沼氣、氣化爐、太陽能綜合推廣利用。

(六)農家樂管理科

負責全縣農家樂鄉村休閒旅遊業發展的協調管理。

(七)產業發展科

承擔縣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訂落實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培育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負責高效生態農業園區的建設管理;負責農業項目庫建設、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農業產業資金和農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八)農產品質量監管(農產品行銷)科

擬定農產品行銷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監測、組織協調及體系建設,農產品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參與農業標準化生產和國家質量認證產品的標識管理等職能。

(九)農業行政審批科(農政科)

承擔產業結構調整審核、農用地及基本農田保護、行政審批等職能,農業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督查與案件審核、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

(十)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植物檢疫站)

承擔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農業行政案件;組織開展農業執法檢查、農業法律法規宣傳;組織實施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植物檢疫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全縣農業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承擔法定許可權範圍內的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許可事項的審核審批。

(十一)農經科(農負辦)

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指導、監督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和農村經濟收益統計工作;指導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指導農業產業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農作站(種子管理站)

研究制訂農作物、中藥材生產規劃及有關政策;組織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技術服務;負責本縣的種子救災儲備工作。

(十三)植保土肥站(菜藍辦)

承擔全縣蔬菜生產技術指導工作,組織開展“放心菜”產銷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壤動態監測、測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指導全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田滅鼠以及農田化學除草工作。

(十四)經濟特產站

研究制訂茶果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茶果主導品牌的培育和建設;組織開展茶果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指導茶果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

(十五)農機管理站

負責全縣農機化促進與農機化行業管理,指導全縣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技術、質量監督;負責農機安全生產監理及農用拖拉機等道路交通監督管理,調查處理農機事故;負責農機化成人教育和農機化培訓工作。

(十六)食用菌辦公室

負責食用菌生產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食用菌生產的菌種管理及協調服務;制定食用菌生產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開發食用菌精深加工技術。

單位地址

縉雲縣五雲鎮大橋北路2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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