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社區國防教育實施意見

三、社區國防教育的對象與內容(一)社區國防教育的對象。 (二)社區國防教育的內容。 (一)國防教育的教材和師資。

一、社區國防教育的目的
社區開展國防教育的目的,在於使廣大居民民眾了解國防知識,增強國防意識,履行國防義務。平時促進社區三個文明建設,戰時提高社區居民動員組織的能力,大力營造社區愛國擁軍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社區國防教育的原則:
(一)堅持全民參與。努力擴大教育覆蓋面,不斷增強國防教育在街道、社區,家庭的滲透力,消除國防教育中的死角和盲區。
(二)堅持從實際出發。結合社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教育,採取通俗易懂的直觀方法和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做到寓國防教育於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
(三)堅持講求實效。加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把國防教育內容轉化為居民民眾的愛國擁軍熱情和品質,進而形成一種團結奮進的民族意識和群體精神。
三、社區國防教育的對象與內容
(一)社區國防教育的對象。一般可分為兩個層次:
1、幹部骨幹。包括街道,社區的幹部和居委會的積極分子,他們是社區國防教育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也是社區國防教育的重點對象。他們必須懂得我國國防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明確國防教育的目的任務和實施辦法。
2、居民民眾。主要接受普及性的國防知識教育,懂得“無兵不安”的道理,喚起“居安思危”的國防意識,培養愛國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的精神,養成自覺關心、支持國防建設的良好行為習慣。
(二)社區國防教育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國防理論、國防精神、國防歷史、 國防法規、國防動員、國防經濟和國防常識。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教育:
1、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團隊精神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這是國防教育的核心內容,包括中國近代反侵略鬥爭歷史,我黨我軍優良傳統,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艱苦奮鬥和奉獻精神,英雄模範人物先進事跡等教育。
2、國防法律法規和權利義務教育。通過學習《國防法》、《國防教育法》、《全民國防教育大綱》、《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人民防空法》、《貴州省國防教育條例》等,明確公民的國防權利和義務。
3、國防常識和軍事技能教育。包括戰爭與和平的關係,現代高技術條件下人民戰爭的特點,戰爭動員的一般要求,常規武器和人民防空知識。
4、國際形勢和時事政策教育。了解世界戰略格局的變化和特點,我國的周邊安全形勢,世界局部戰爭和熱點突發事件等。
四、社區國防教育的方法和途徑
社區國防教育要根據社區的特點,充分利用社區的結構優勢和教育功能,結合社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市民素質教育的整體規劃,採取全方位、多渠道的方法和途徑進行。
(一)做好國防教育“四個納入”。即將國防教育納入文明社區、文明樓群、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的創建活動,使之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二)藉助重大節慶活動開展宣傳教育。如元旦、春節組織慰問駐地部隊和烈軍屬活動,在建軍節、國慶節進行人民軍隊成長史和共和國國防史教育,在全國國防教育日進行近代史國恥教育,在徵兵入伍、退伍安置、擁軍優屬中加強國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國防教育輿論氛圍。
(三)利用各類教育基地。通過組織市民到部隊駐地學軍,到附近的革命傳統教育基地接受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到有關學校和培訓班接受系統的國防教育。
(四)設定國防教育宣傳陣地。結合社區的環境美化、綠化,建造一些永久性的國防教育大型標牌,在宣傳櫥窗、牆報、黑板報上定期舉辦國防教育專欄,向居民樓群分發國防教育宣傳資料。
五、社區國防教育的有關保障
社區國防教育作為提高市民素質的基礎教育,應當具備一定的保障條件,以便長期有效地開展下去。
(一)國防教育的教材和師資。可參照使用省國防教育辦公室組織編寫的《幹部國防教育讀本》,同時可參閱《中國國防報》、《國防大視野》等報刊進行刊授教育,還可結合實際自行編寫輔助教材。要重視國防教育師資的培養和聘用。社區的領導骨幹要帶頭上國防教育課,可聘請駐地軍隊幹部、離退休老同志、縣國防教育辦公室的同志擔任社區國防教育教員,還可選派社區內有一定國防理論知識和教學能力的骨幹人員參加專業培訓,作為兼職教員充實師資隊伍。
(二)國防教育設施。主要是利用社區現有的文化宣傳設施和電化教育設備,也可積極創辦相對固定的國防教育陣地和活動載體。
(三)國防教育時間。社區國防教育主要是結合社區管理、文明創建活動和重大節慶活動等時機,進行動態教育。幹部骨幹通過政治理論學習、參加軍事活動、聽國防教育課,每年一般接受兩次左右系統教育;居民民眾通過平時的環境宣傳教育和送進家庭的國防教育資料接受普及教育;社區的青少年學生在寒、暑假期間,通過舉辦少年軍校、軍事夏令營和慰問烈軍屬等形式接受集中教育。
(四)國防教育經費。社區國防教育經費應列入鄉(鎮)年度財政預算,在宣傳教育經費中列支;社區也應積極自籌教育經費,並歡迎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捐贈和贊助。
六、社區國防教育的組織領導
(一)社區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街道(鎮)國防教育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由街道(鎮)宣教部門和武裝部具體主管。
(二)社區國防教育要納入當地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作為社區“四個文明”建設的內容之一。
(三)各級國防教育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區國防教育的指導、協調、檢查和管理。
(四)社區建立國防教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並利用社區現有的組織管理網路,具體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國防教育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