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法規、方針和政策,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在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進程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二)負責全市工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建議,制定產業發展目標;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承擔全市工業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有關管理辦法和規定,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五)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工業行業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產、學、研結合和重大產業項目的實施,推動新興產業發展;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策劃、建立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庫;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和審核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核准和審批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
(七)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建立和完善服務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研究提出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發展的措施,著力協調最佳化重點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環境;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指導全市縣域經濟工作,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抓好縣域經濟發展政策的貫徹落實,編制和實施縣域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申報,跟蹤監督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縣域經濟工作的情況綜合、典型推介、調研組織、信息網路建設;承辦市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信息網路體系建設。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市電子政務建設,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網的規劃,指導全市政務網站建設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信用體系建設的政策、法規,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制定並實施社會誠信體系規劃和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和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承擔“誠信綏芬河”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國家和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技術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化、淘汰落後產能、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清潔生產及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等專項扶持資金(基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招商和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對俄戰略升級和資源的開發利用。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班子
主 任:李永平副主任:張學勇
劉潤德
內設機構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一)綜合科
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工信委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檔案的審核、制發及重要的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信息、檔案、機要、接待、保密、綜合治理、資產管理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對外宣傳及新聞發布;承擔本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具體辦理,做好工信委招商引資、爭資爭項和項目開發的日常工作。
(二)工業科(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
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負責組織工業考核評比工作;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全市工業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建立政府與重點工業企業之間的聯絡溝通和信息服務平台;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實施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審批和上報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企業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的開發套用推廣;負責重大項目推進的調度,按時匯集項目進展情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推動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信用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事項。
(三)信息產業科
負責信息化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及相關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信息化工作對外交流和合作,擬訂信息化工作實施辦法,編制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組織協調、信息技術套用的推廣套用和信息網路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通信行業;協調全市信息工程建設,負責對許可權內的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上報;協調通信和無線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