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律(德語:homogeneit?t:英語 : homogeneity; 即歸同法則)引導我們通過觀察事物的類似性和一致性,把事物綜合為類,再由類到種、由種到屬,如此等等,直到最後達到最有概括性的概念為止。統一律和分解律,都是思維中的先驗法則,是無需證明便能被直接運用的。柏拉圖和康德都告訴我們,這兩個準則應一視同仁,絕不可厚此薄彼。統一律的主旨是“如無必要,切勿增加實體的數目。”分解律的主旨是“不要輕率地減少實體的多樣性。”參考:柏拉圖《斐力布斯篇》、《費德羅篇》;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中的“先驗辯論法則附言”。叔本華《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第一章,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