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釋義
節氣歷的年月日全由太陽視運動決定,而與朔望月無關。但節氣歷與一般的陽曆不同(如格里曆即公曆),後者的月長是人為規定,與天象無關。而節氣歷是根據天象計算而定。
節氣曆本是從中國傳統歷(漢歷、夏曆、皇曆、或叫農曆)的二十四節氣而來的一種曆法。
節氣反映了地球在繞太陽運行軌道上的不同位置,屬於陽曆範疇。
從地球上看,太陽在天球上沿著軌道(黃道)作周年視運動,我國古代人們發現了太陽年位置的變化與農業氣候有著密切關係,於是,在曆法中,利用天文現象,反映氣候的變化,便於農事的安排,編制了二十四節氣。把太陽運行的黃道(360°)分成二十四等分點,以春分點0點為起點,太陽每運行15°稱一節氣,位於等分點的瞬間就是交節氣時刻,每個節氣都設有專用名,它們含有氣候變化、物候特點、農作物生長等意義。[4]
二十四節氣是在四時八節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殷、周之交已分四時,春秋時代已有分至啟閉八節。到戰國晚期就形成了完整的二十四節氣體系(天文位置已確定)。[1]到西漢時,《淮南子》所載二十四節氣的名稱和順序,已經與後世完全相同,歷二千多年而沒有改變: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5]
為方便記憶,有《二十四節氣歌》:
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
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乾支歷月、一年四季和二十四節氣的對應關係見下表:
序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乾支歷月份 | 寅月 | 卯月 | 辰月 | 巳月 | 午月 | 未月 | 申月 | 酉月 | 戌月 | 亥月 | 子月 | 丑月 | |
季節 | 春 | 夏 | 秋 | 冬 | |||||||||
二十四節氣 | (節) (氣) | 立春 雨水 | 驚蟄 春分 | 清明 穀雨 | 立夏 小滿 | 芒種 夏至 | 小暑 大暑 | 立秋 處暑 | 白露 秋分 | 寒露 霜降 | 立冬 小雪 | 大雪 冬至 | 小寒 大寒 |
乾支歷和農曆
公曆:是國際通用的曆法,又稱格列歷,在中國又叫國曆、新曆。它與地球環繞太陽運動有關,是一種陽曆。公曆以1 月1日為一年之始。
示例:2013年1 月4日,星期五。(後面兩個示例都以這天為準,台灣地區還用民國紀年,即民國102年)
農曆:又稱為夏曆、漢歷,是根據月相的周期變化,並結合二十四節氣(即一年四季的變化)來制定的曆法。這是一種陰陽曆。農曆以正月初一日為一年之始。
示例:壬辰年 十一月 廿三日。(注意漢代至清朝時用皇帝年號紀年,古時與乾支紀年並用的其中一個長處是不易錯亂。有的萬年曆為避免與乾支歷混淆,便註明為“農曆年”。)
365日曆
乾支歷:以立春建寅月之日為歲首。
示例:壬辰年 壬子月 庚午日。
乾支歷與通常的陽曆(如公曆)不同,後者一個月的時間長度是由人為規定而與天象無關。所以乾支歷是有中國特色的陽曆,它能反映季節氣候的變化。
每年,乾支歷都能和公曆的日期基本對應——因為二者都屬於陽曆,這是農曆所做不到的。比如:每年公曆2月4號或5號都是立春,也就是寅月的開始;每年4月4號或5號都是清明,也就是辰月的開始。
且乾支歷和公曆每年的總天數都為365或366天,相當固定。
乾支歷和農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曆法,兩者在年份起點、月份劃分規則、每年天數等皆不同。農曆存在閏月,會出現一年13個月的情況,平年共有354~355天,閏年共有383~384天。由於民國後使用了公曆,不少民眾包括極個別所謂專家在曆法知識上的欠缺,所以乾支歷和農曆常被混淆。正如當代市面上所看到的很多日曆,均同時注以公曆、農曆,我們不能張冠李戴地說,今天是2014年正月初一日、2014馬年、2014甲午年等,都是錯誤的。不過當代農曆借用了乾支來紀年,農曆註記的乾支紀年就是乾支歷的紀年;但年份起點上,必須區分清楚。
特點
一是對任意一個日期而言,看到起標準的乾支歷能馬上識別出當天地球繞太陽運行的大體位置。
二是無需閏月處理。
三是符合春夏秋冬的四季規律。
四是非常適合計算機處理。
在古代,人們觀看月亮的圓缺變化就能非常方便簡單地獲知時間,而具有陽曆性質的乾支歷卻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但單純採用純陰曆又不能像純陽曆(乾支歷)那樣獲知一年及四季的變化和指導農事等作用,所以我國祖先非常聰明,把陰曆和陽曆兩者的優點結合在一起,制定出一種陰陽曆。千百年來,我國的陰陽曆都在不斷改進,“陰”和“陽”二者都是缺一不可的,更沒有誰主誰輔的問題。
到了現代,隨著計時工具的發達,人們已不需要藉助月亮來獲知時間,特別是現在,對於大部分普通人,農曆幾乎只在特定的節日才被關注。不如單獨地把它的陽曆部分取出來更好。
歷史沿革
節氣歷,是宋初一些學者提出的,主要是北宋科學家沈括等提出的新的曆法《十二氣歷》: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歳歳齊盡,永無閏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併,一歳不過一次。如此,則四時之氣常正,歳政不相凌奪。 但它在曆法界沒有得到推行。卻被星相術士採用並將其發展,同時還借用中國傳統歷(漢歷、夏曆、皇曆、或叫農曆)中的乾支紀年、紀月、紀日,然後再加上之前已有的十二辰紀時,並也配上天干,完成節氣歷的乾支紀時系統(所謂四柱)。用於命理四柱的推算和預測。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人們開始思考一些正本清源的問題。現行公曆又稱格里高利曆,是天主教的產物,因為教皇的私心,把二月份定成28天,明顯短於別的月份。而農曆則不容易計算。農曆是陰陽合曆,它雖然精確,但計算複雜。而節氣歷,作為一直未被重視的中國古老的特有陽曆,是否可發展成為今後通行歷,值得探討。
現在鬧得紛紛揚揚的立春和正月初一哪個才是生肖的更改日其實正是農曆中陰曆部分和陽曆部分的爭執。事實上,中國民間自古就有春有年,春是立春,年是元旦,帝王都很重視,都要舉行儀式慶典,但民間常有春大年小的說法。
清代乾隆時期,曹雪芹所著的《紅樓夢》第九十五回“因訛成實元妃薨逝,以假混真寶玉瘋癲”中寫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春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這裡更是明確地指出乾支歷在紀年紀月時的轉換點 。
《清實錄》是清代歷朝的官修編年體史料彙編。書中都有採用乾支歷,且乾支紀年均以立春為分割點:中華書局影印《清實錄》之第十七冊,乾隆實錄之第九冊,第573頁,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廿二日(庚戌)立春,《實錄》的記載是:“庚戌。是日癸未年立春。”《清實錄》之第廿八冊,仁宗睿皇帝(嘉慶)實錄之第一冊,第1044頁,嘉慶五年十二月廿一日(己巳)立春,《實錄》的記載是:“己巳。是日辛酉年立春。”《清實錄》之第三十一冊,仁宗睿皇帝(嘉慶)實錄之第四冊,第408頁,嘉慶十六年十二月廿三日(丁卯)立春,《實錄》的記載是:丁卯。是日壬申年立春。
例子太多,不勝枚舉,詳見百科“乾支歷”條目。
另外,有很多人建議用黃帝紀元,但過於久遠實不可考。不如參考《竹書紀年》,以夏朝開國紀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