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中國“文化企業30強”

評選標準中國“文化企業30強”是綜合評估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確定的。 較之往年,今年“文化企業30強”的推薦標準進一步提高。 意義“文化企業30強”推薦活動自2008年以來舉行了三屆,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正逐步成為反映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企業規模實力的重要品牌。

簡介

保利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榜上有名。

評選標準

中國“文化企業30強”是綜合評估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確定的。較之往年,今年“文化企業30強”的推薦標準進一步提高。在經濟效益指標中首次增加納稅總額項,文化藝術類別的稅前利潤項入圍標準從過去要求過百萬元提高到過千萬元。

入圍情況

今年在指標標準提高的情況下,入圍企業總數達到67家,比去年增加14家。

意義

“文化企業30強”推薦活動自2008年以來舉行了三屆,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正逐步成為反映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企業規模實力的重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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