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代辦
一、村設立便民服務點,由村幹部統一輪流定時值班辦理、代理本村公民、企業法人需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及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等事項。二、便民服務點遵循“便民、公開、依法、高效、無償、自願”和“只要方便民眾就辦,只要民眾授權就代”的代辦原則。
三、實行首問責任制度,對民眾到代辦點詢問情況或申辦手續,接待人員必須在自己職責範圍內及時給予答覆、辦理和解決;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要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落實具體經辦人辦理。
四、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民眾來辦事時,代辦員應一次性向辦事民眾告知相關事項的辦事流程、需提供的書面材料清單和具體要求
五、代辦員接到辦事對象代理的申請後,應做好登記建檔工作,承諾件、報批件要向申辦人出具《農村便民服務代理受理通知書》,通知書一式二聯,一聯交申請人,一聯存檔備案。
六、村代辦員對照需代辦事項的“辦事指南”,檢查核實辦事民眾提供的材料齊備後,確認受理並出具代辦通知書,在5個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內送達鄉便民服務中心。辦結後在5個工作日內取回,通知辦事民眾領取。若材料不齊需補正的或不予受理的,實行一次性告知制,需轉報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事項,如有要求代辦的,由鄉便民服務中心確定專人在5個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內送達縣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辦結後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辦事對象或村代辦員領取。
七、實行承諾限期辦結制,圍繞“受理、承辦、回復”三個環節,在公示的承諾時限內辦結;對逾時辦結的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結的,必須向申辦人說明原因並致歉。
八、對前來投訴舉報的,要熱情接待,耐心聽取投訴人意見,並如實記錄反映的問題和反映人的情況,然後向鄉便民服務中心或相關部門報告。
九、按時報送每月辦件情況,定期反饋代辦信息。
十、不履行首問責任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一經查實,給予誡勉教育或告誡。
領導班子
梁德友: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責:全面負責村委會事物樊秀昌:村委會副主任,職責: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李興友:村人口主任,職責:負責村人口計畫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