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規章、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年度計畫安排、保障資金籌措及劃撥、保障性住房指標分配及後期管理,並對各街道辦事處(含社區)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三)負責公有住房出售審批。
(四)負責我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及駐營中省直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建檔審核及住房補貼審批等工作。
二、廉租住房申請程式:
1、符合條件的家庭向戶口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
2、社區對受理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填寫《審批表》。
3、街道辦事處對申報材料進行覆核。
4、區住房保障辦公室進行調查審核,建立住房檔案。
5、區住房保障辦公室予以公示、提出審批意見、報市住房改革與保障辦公室備案。
三、公有住房出售審批程式:
1、房改職工通過諮詢了解相關政策,準備必要材料。
2、持有效證件,到房改辦領取表格或直接辦理房改。
3、審核、審批、交購房款。
4、回產權單位蓋章。
5、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負責解釋單位:營口市站前區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