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燃煤蒸汽鍋爐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由鍋殼,封頭,爐膽,爐膽頂,U型圈,沖天管等組成,燃燒室布置在爐膽內,用耐火混凝土爐拱將爐膛分為上下兩個燃燒室,下部燃燒產生的煙氣經耐 火混凝土爐拱上的喉口進入二次燃燒室與上爐門輸入的二次風混合後充分燃燒,所產生的高溫煙氣經爐膛受熱面輻射換熱後,經環形煙箱再次進行對流換熱,最後經煙囪排入大氣。

產品概述

產品綜合國內各類爐型進行技術改良, 並與德國貝熱力工程公司合資,吸收了國際先進技術而推出的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立式燃煤蒸汽鍋爐
新生代臥式燃油(氣)鍋爐,該產品的設計已申報國家專利(專利號97.2.48255.5)新生代臥式燃油(氣)鍋爐為臥式三回程鍋殼式燃油(氣)鍋爐偏位布置燃燒器,油霧在大爐膛內充分混合燃燒,產生的高溫煙氣在第二回程沖刷煙管;第三回程沖刷鍋殼表面及布置其上的特殊鰭片,充分吸熱後從鍋爐後部排入煙囪;該產品採用擴展表面強化傳熱措施,既克服了傳統無管鍋爐熱效率低的致命弱點,又利用了臥式濕背三回程鍋爐性能穩定等優點,達到了高效節能,安全環保的優異性能。

主要特點:

1、占地面積小,安裝維修方便。
2、受熱面積大,熱效率高。
3、半煤氣燃燒,具有消煙除塵功能。
4、升溫快,出力大,操作簡便。

結構簡介:

立式燃煤蒸汽鍋爐,由鍋殼,封頭,爐膽,爐膽頂,U型圈,沖天管等組成,燃燒室布置在爐膽內,用耐火混凝土爐拱將爐膛分為上下兩個燃燒室,下部燃燒產生的煙氣經耐 火混凝土爐拱上的喉口進入二次燃燒室與上爐門輸入的二次風混合後充分燃燒,所產生的高溫煙氣經爐膛受熱面輻射換熱後,經環形煙箱再次進行對流換熱,最後經煙囪排入大氣。

燃煤蒸汽鍋爐點火與升壓

1. 鍋爐點火升溫 鍋爐點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完畢後 , 即可開始點火。點 火操作因鍋爐燃燒設備的不 同而有差異。總的要求是 : 爐溫 上升緩慢 , 並儘量使鍋爐各部件溫度均勻上升。 點火前 , 先打開鍋爐的風、煙 道擋板 , 進行自然通風或 啟動引風機 ( 風機入口擋板啟動前應關閉 , 等 風機啟動後再逐漸開啟 ), 進行 5min 以上的強制通風 , 以排除煙道中積存的 可燃氣體 , 並準備 好足夠的木柴和引燃物。 常用燃燒設備的點火程式 :
(1) 手燒爐排的點火 先將木柴和引燃物鋪在爐排的前部 , 然後點燃引燃物將 木柴引燃 , 待燃燒旺盛後 , 用人工或拋煤機向 旺火上投拋少 量的煤。煤 燃燒旺盛時 , 將紅火逐漸向周圍推移 , 直至燃煤 布滿全部爐排後 , 逐漸加大 投煤量和加大空氣量 , 使燃燒旺 盛起來。
(2) 機械爐排的點火 』先在煤閘板和後拱之間的爐排上鋪一層薄煤 , 並在煤上 鋪好木柴和引燃物 , 然後啟動引風機 , 保持 爐膛負壓在 10~ 30Pa 範圍內。點燃引燃物及木柴後 , 待木柴燃燒穩定 , 以最 慢的速度轉動爐排前進 0.5~1m, 然後停止爐排轉動 , 待煤 燃燒旺盛 , 再啟動爐排並逐漸加快轉動速度 , 增加給煤量 , 啟 動 鼓風機 , 並隨著燃煤的移動逐段開啟各風室的擋板 , 調整 送風量。必要時 , 可從鍋爐兩側的看火門進 行撥火 , 將未燃 完的大塊木柴撥移到前部 , 直至燃燒正常 ( 燃燒正常時 , 煤應在距離煤閘板 300mm 左右處著火。
2. 點火升溫的時間 為防止鍋爐局部過熱 , 造成膨脹不均勻 , 損壞爐體結構 , 所以鍋爐點火升溫的時間長短應根據鍋爐結 構形式來決定。 一般情況下 , 對於水循環好的 , 水容量不大的、蒸發量為 2t/h 以下的鍋爐 , 從冷爐 點火起到升壓這段時間 , 不得少於 1.5h, 對於水循環較差、水 容量較大以及蒸發量為 4~10t/h 的鍋爐 , 點火升溫時間為 3~5h 。
3. 省煤器、再熱器、直流鍋爐啟動分離器的安全閥整定壓 力為裝設地點工作壓力的 1.1 倍。
安全閥啟閉壓差一般應為整定壓力的 4%~7%, 最大不 超過 10%, 當整定壓力小於 0.3OMPa 時 , 最大啟 閉壓差為 0.03Mh 。
其具體要求如下 : 注 :1. 鍋爐上必須有一個安全閥 , 按表中較低的整定壓力進行整定。對有 過熱器的鍋爐 , 按較低整定 壓力進行整定的安全間 , 必須為過熱器 上的安全閥 , 以保證過熱器上的安全閥先開啟。
2. 表中的工作壓力 , 對於脈衝式安全閥系指衝量接出地點的工作壓力 , 對於其他類型的安全閥系指安 全閥裝置地點的工作壓力
1) 安全閥的校驗應由法定部門或專業人員 , 一般在鍋爐 運行狀態下進行調整。調 整安全閥時應事先準備 好工具 , 檢 查安全閥及排汽管都應完好 , 正常調整時 , 操作人員應戴好 防護用品 , 防止燙傷和摔 傷 , 還要有專人監視水位。爐 膛火 勢須平穩 , 汽壓應緩慢上升 , 關設專人向操作人員讀報汽壓 表指示 數值。有兩個以上安全閥的鍋爐 , 校驗時應逐個進行。 如安全閥動作不靈 , 可做手提試驗 , 嚴禁用於 錘敲擊。調整 結束後 , 應再進行一次自動排汽試驗。如開啟壓力 , 回座壓 力符合要求 , 即可結束 校驗 , 將安全閥鉛封或上鎖。
2) 安全閥的校驗方法 調整彈簧式安全閥時 , 應拆下提升手柄和頂蓋 , 用扳手 慢慢擰動調節螺絲 , 當調到規定壓力能自動排 汽時就可擰緊固定螺絲。 調整槓桿式安全閥時 , 先擰松重陀的固定螺絲 , 慢慢的 移動重眩 , 當重陀移到規定壓力下能自動排汽 就可以擰緊緊 固螺絲。
3) 安全閥調整中 , 要進行一次開啟試驗、檢查安全閥開 啟壓力是否正確 , 排汽能力是否夠。安全閥校 驗後應加鉛封 或加鎖 , 嚴禁用重物壓或用物卡死。
4) 安全閥校驗後 , 將整定壓力、啟閉壓力、密封性等檢 查情況記錄存檔。
4. 點火升壓注意事項
(1) 點火升溫期間 , 要嚴密監視水位變化情況 , 防止由 於閥門開啟位置不當 , 造成泄漏等鍋爐缺水事 故或由於上水過多而造成滿水故。
(2) 裝有省煤器的鍋爐應打開旁通煙道或打開直通水箱 的再循環閥。如果省煤器元上述保護裝置時 , 可 採取邊從鍋 爐側放水 , 邊經省煤器向鍋爐進水的方法來冷卻省煤器。另 外 , 必須控制省煤器的出口水溫 低於飽和溫度 40 。 C 。
(3) 裝有過熱器的鍋爐必須將過熱器出水疏水閥全部打開 , 以防過熱器過熱燒損。
(4) 升壓過程中要注意控制燃燒 , 使其逐漸加強 , 並注意保持穩定。
(5) 蒸汽管道上的閥門開啟後 , 為防止受熱膨脹後卡住 ,應在全開後再回關半圈。
(6) 升溫升壓過程中應根據操作規程的要求隨時觀察及記錄各部膨脹指示情況。

安全常識

概述

鍋爐是具有高溫、高壓的熱能設備,是特種設備之一,在機關、事業企業及各行各業廣泛使用,是危險而又特殊的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將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使用鍋爐應注意以下全事項:

注意事項

1、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2、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並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後即可施工。 3、鍋爐安裝、維修、改造的驗收。施工完畢後施工單位要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合格後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整體驗收。 4、鍋爐的註冊登記。鍋爐驗收後,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規定,填寫《鍋爐(普查)註冊登記表》,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註冊,並申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登記證》。 5、鍋爐的運行。鍋爐運行必須由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持證人員操作,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八項制度、六項記錄。 6、鍋爐的檢驗。鍋爐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未經安全定期檢驗的鍋爐不得使用。鍋爐的安全附屬檔案安全閥每年定期檢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未經定期檢驗的安全附屬檔案不得使用。 7、嚴禁將常壓鍋爐安裝為承壓鍋爐使用。嚴禁使用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三大安全附屬檔案不全的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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