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政司

稅政司,財政部下面的一個司,主管稅務工作。

財政部下面的一個司,主管稅務工作。
稅政司工作職能
研究國內和涉外稅收政策,擬訂實施方案;提出稅制改革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出口退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參加涉外稅收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擬(修)訂國際稅收協定和協定範本等。
其職責具體如下:
(一)負責擬訂解釋國內稅和涉外稅的稅收政策,負責擬訂稅制改革方案。
(二)審核稅法、稅收條例草案,審議實施細則;負責聯繫、處理和協調與稅務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
(三)研究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調整建議,負責擬訂對財政有較大影響的 國內臨時特案減免稅等政策。
(四)擬(修)訂國際稅收協定和協定的範本;負責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簽國際間的稅收協定及協定;承擔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稅收觀察員的工作。
(五)研究國家稅收發展戰略,提出改善我國稅收結構和平衡稅收負擔的建議;研究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擬訂稅收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六)會同有關司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國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分析以及稅源和收入結構的調查,參與擬訂年度稅收計畫及全國財務資料普查等工作,分析稅源和稅收負擔變化,研究提出通過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
(七)研究稅收理論和各國稅制,開展國際稅收交流與合作,宣傳稅收法制和政策。
(八)辦理部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司長
史耀斌
副司長
王建凡、鄭建新、王曉華
巡視員
朱振民
機構設定
綜合處
1.負責稅制改革的前瞻性研究,組織擬訂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稅制改革規劃及稅制改革方案;
2.參與制定稅收立法計畫,研究稅制結構的調整方案,研究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組織擬定稅收管理體制;
3.負責擬定和協調區域、產業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提出通過稅收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
4.負責擬定燃油稅、社保稅稅種的改革方案,擬定並解釋燃油稅、社保稅等稅收政策;
5.負責辦理涉及兩個主管司長分管稅種的稅收政策業務;
6.負責辦理或會簽涉及兩個主管司長分管稅種的減免稅政策,辦理或會簽涉及重大稅收政策調整的檔案;
7.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稅收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包括對外稅收協定的談簽、與WTO成員國的涉稅磋商與談判、雙邊和多邊稅收政策交流與合作、實施與國際機構合作的稅收技術援助項目等;負責全司的外事工作,擬定年度外事計畫。
9.負責國際稅制比較和基礎性研究工作;
10.負責協調稅收政策的對外宣傳工作;
11.負責全司的工作總結與年度工作計畫的編制工作;
12.負責稅收政策的年度審計工作。
13.負責組織信息上報等部分稅政宣傳事項;
14.負責有關稅政宣傳資料的編髮工作;
15.負責全國稅政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籌辦、組織和會務安排;
16.負責翻譯(資料)費、差旅費等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17.負責組織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兩會)議案和建議、提案的管理、督辦和總結;
18.負責司內文檔、人事、黨務、外事、工會、婦女及青年等行政事務性工作;
19.負責檔案立卷歸檔及圖書資料的收集及管理工作;
20.負責承辦全司公文運行及核稿工作;
21.負責司內固定資產的請領及管理工作;
流轉稅處
1.負責擬定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制度改革方案;
2.負責提出增值稅、營業稅立法計畫,擬定或審核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負責擬定並解釋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政策;
4.負責提出增值稅、營業稅應稅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的政策建議;
5.負責對增值稅、營業稅、出口退稅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統計、分析及收入預測;
6.負責協調增值稅、營業稅和出口退稅政策與財政體制、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的關係,研究提出提高相關稅收征管水平的建議;
7.負責流轉稅稅源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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