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970年12月,長江幹流第一個規模宏大的水利樞紐工程---葛洲壩工程(代號“三三O”工程)開始建設,秭歸縣屬該水庫淹沒區。1971年12月,秭歸縣成立三三O移民辦公室,1986年1月,正式成立秭歸縣移民局。1985年至1992年,秭歸縣移民局致力於三峽工程移民規劃試點工作(俗稱“八年試點”)。1992年4月,全國人大七屆五次會議正式通過興建長江三峽工程決議,秭歸縣成為壩上庫首第一縣,秭歸縣移民局真正開始服務於三峽工程建設。
縣移民局(掛秭歸縣三峽水庫管理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常設機構,全額預算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安置股、城鎮工交股、後期扶持股、信訪股、計畫財務股、審計監察股、三峽水庫管理股、農村移民財務管理中心、庫區移民培訓中心。現有幹部職工37人。
縣移民局多次被國務院三建委、三峽辦和省、市、縣委、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單位,是市級最佳文明單位、省級文明單位。
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移民政策,研究擬訂全縣移民工作計畫、管理辦法及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三峽工程壩、庫區農村移民安置,完善鞏固農村移民安置成果,總結推廣農村移民安穩致富的經驗和典型,組織、協調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庫區大中型移民工程項目的勘測、設計、評審和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三峽庫區搬遷避讓災民安置工作。
(四)編制、下達移民項目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五)編制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庫區及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三峽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處理規劃、移民勞動力技能及轉移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綜合管理三峽水庫秭歸庫區,協調相關部門之間關係。
(七)組織、指導三峽工程後續工作實施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縣移民資金的調度及使用管理,對移民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協助查處移民工作中的違法違紀案件。
(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口支援三峽移民工作。
(十)指導鄉鎮移民站的業務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批准,秭歸縣移民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和2箇中心,即:辦公室、安置股、城鎮工交股、後期扶持股、信訪股、計畫財務股、審計監察股、三峽水庫管理股和農村移民財務管理中心、庫區移民培訓中心。全局共有幹部職工37人。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宣傳、政務公開、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組織人事、勞資、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全縣移民工作的情況綜合、上傳下達、檢查督辦;協調局內各股室(中心)、局與站、局與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及時掌握移民工作情況,總結移民工作經驗,宣傳移民工作典型,提供全縣移民工作情況信息;負責局機關的文書、圖片、音像等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接待和後勤管理。
(二)安置股
負責農村移民安置、庫周交通規劃的編制、修編、實施控制,對規劃執行中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提交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負責編制階段和年度農村移民工作計畫,審核、下達農村移民項目、投資計畫;指導和參與農村移民項目的勘察、設計和移民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指導工程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移民安置政策的調研,檢查移民政策執行情況;指導鄉鎮抓好移民安置,總結推廣農村移民安穩致富的經驗和典型,組織、協調處理移民遺留問題;協調全縣三峽移民工程的檢查、驗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三峽庫區搬遷避讓災民安置工作。
(三)城鎮工交股
負責縣城、集鎮、工礦企業、專業項目、環境保護等包乾任務的後期管理,編制、申報、審核、下達相關年度計畫;負責城鎮基礎設施、城鎮防洪、學校、醫院、公共文化設施等調規調概項目的管理,申報、審核、下達相關年度計畫;組織、指導三峽工程後續工作實施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口支援三峽移民工作。
(四)後期扶持股
指導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後期扶持人口的登記、核實、管理和後期扶持資金的發放;負責移民遺留問題的綜合協調、調查統計和項目管理;指導全縣大中型水庫移民實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
(五)信訪股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辦理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制定移民信訪維穩工作預案,協助處置移民突發事件和群體上訪事件,配合鄉鎮做好敏感時期的移民維穩工作;修訂完善移民信訪制度,規範信訪工作程式,提高辦信質量;負責移民信訪信息的收集、綜合、上報工作;指導、檢查、督辦鄉鎮移民站信訪工作;審查全縣庫區移民搬遷安置、生產安置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協助審查縣外人口的戶籍遷入。
(六)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階段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分級、分類整理計畫下達情況,檢查移民計畫執行情況,處理計畫執行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負責全縣移民資金管理和財務核算;負責移民資金的調度、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費的管理核算和鄉鎮移民站行政管理費的預算管理;指導相關單位移民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做好移民價差的測算和項目銷號工作;配合做好移民資金的審計和檢查工作。
(七)審計監察股
負責移民系統行管費、移民項目經費的審計;檢查督辦審計結論的整改落實;牽頭負責移民工程稽察及整改落實;協助移民工作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
(八)三峽水庫管理股
負責三峽水庫秭歸庫區的綜合管理;對三峽水庫消落區的土地使用和水庫資源開發利用進行管理;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三峽庫區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的相關工作。
(九)農村移民財務管理中心
負責全縣農村移民資金計畫管理,檢查農村移民計畫執行情況,協調處理計畫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對庫區報賬鄉鎮實行集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監督檢查農村移民資金使用情況;按照農村項目管理辦法參與農村移民項目的驗收、結算;對管理、使用農村移民資金單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負責全縣移民工程進度統計報表的審查、匯總、上報;配合做好審計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事項。
(十)庫區移民培訓中心
負責全縣移民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培訓規劃、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負責培訓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要求建好全縣培訓信息資料庫;負責按時完成對上級主管部門培訓情況的匯報;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