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司法局

4、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9、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 10、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主要職責

1、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全縣司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2、擬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和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工作。
3、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顧問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4、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5、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管理、監督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縣非監禁刑罰執行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7、指導、監督全縣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的初審、申報和登記管理工作。
8、指導司法行政系統涉港、澳、台法律事務及對外法制交流與合作。
9、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
10、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11、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與綜合;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辦;負責起草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參與起草縣內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綜合協調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保密、信訪、統計、扶貧、網路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制、調研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系統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
2、政治工作股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記功表彰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3、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檢查、督促全縣普法規劃、依法治縣規劃的實施,並組織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基層工作股
指導、監督全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司法行政業務及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編制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計畫;指導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負責基層司法所年度綜合目標管理及效能建設考核;指導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監督檢查國家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縣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公證律師管理股
指導、監督有關律師、公證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工作;依照有關程式和規定審核申報律師事務所及公證機構的設定;負責全縣律師執照年檢、註冊和律師資格撤銷的審核、申報工作;檢查、監督全縣公證業務活動;擬定全縣司法鑑定業務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的初審、申報和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對律師、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及其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紀違規執業行為;指導和監督法律顧問工作。
6、社區矯正股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法規政策;擬定全縣社區矯正試點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綜合分析社區矯正試點工作信息;組織開展犯罪嫌疑人審前社會調查工作;組織全縣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知識教育、心理疏導和勞動技能培訓;指導鄉鎮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指導並監督各鄉鎮社區矯正機構落實社區矯正幫教措施;承擔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法律援助股(“12348”法律服務中心)
指導和監督法律援助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擬訂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中心來電來訪的法律諮詢接待、解答工作;受理並處理承辦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違紀違規人員的投訴舉報;承擔縣法律援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計畫財務股
編制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年度財務收支計畫;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資金的使用;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基本建設、裝備採購和警車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司法局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鄉鎮司法所為縣司法局派出機構,共核定行政編制25名。秭歸縣公證處為縣司法局直屬公證機關。其主要職責不變。核定行政編制2名,從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調劑。

聯繫方式

辦公地點:秭歸縣茅坪鎮長寧大道18號法院大樓六樓
郵政編碼:4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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