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老三屆"學生,1968年春應徵入伍,在部隊服役18年。先後任戰士、班長、排長、團政洽處幹事股長、營政治教導員、團政治處副主任等職。1986年轉業後分配到法律顧問處工作。以勤奮好學,工作積極負責而受到好評。1986年報名參加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988年獲得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同年參考全國律師資格統考而取得律師資格。1996年通過函授獲得本科學歷。律師工作中擅於刑事辯護和民事代理。10多年來承辦的刑事案件,提出的辯護意見基本上都能得到法院採納。其中宣告無罪的4件,撤回起訴的2件,改變定性的1件,免於刑事處罰的3件,減輕或從輕處罰並緩刑的12件。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主要業績
代理的民事案件也以思路清楚,觀點明確,說理充分受到各界好評。對法學理論有一定研究,撰寫的《律師不正當競爭行為剖析與對策》、《我對律師職業道德的探討》等論文分別在《法學天地》、《江蘇律師》、《律師世界》等刊物上發表。案例分析《王××詐欺案--詐欺罪與不當得利》一文入選《定罪量刑之道--當代成功案例、公訴、辯護等法律透視》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