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秦皇島魯商聯合會是以在秦皇島境內常住或者長期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山東籍公民創辦的工商企業為主體,團結山東籍在秦皇島地區工作的各界人士,自願組成並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會長由龍騰集團董事局主席石守嶺擔任,現有會員90餘人,分布在全市的交通運輸、客運物流、城市設計、房地產開發、機械加工、環保科技、電子產業、汽車玻璃、汽車銷售、汽車修理、生物科技、旅遊會議服務、水果批發、鋼材、服裝、百貨、家具、印刷等幾十個行業。
魯商聯合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令,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堅持對廣大會員進行共創和諧社會的引導、教育;團結、協調、組織在秦皇島的山東各類商貿機構、企業和人員,為會員服務、為社會服務、為政府服務。弘揚山東人勤勞、樸實、耿直、善良、豪爽的傳統美德和敢為人先的闖關東精神;充分發揮聯合會的協調和橋樑作用,促進秦皇島山東兩地的商貿合作、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魯商聯合會是開展服務、交流、協調、互動、聯誼等各項活動的平台,是大家共謀發展、攜手前進的平台。藉助這個平台,積極開展各項有聲有色的活動。 本會組織會員學習國家的法律、法令、法規,積極宣傳黨的路紱、方針、政策,提高會員法制觀念,自覺依法經營;教育、引導會員愛國、敬業、誠信、守法,富而思源,富而思進,扶危濟困,回報社會,在秦皇島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發揮光和熱,為打造“宜居、宜業、宜游,富庶、和諧、文明”的濱海名城,做出積極貢獻;努力發揮自身優勢,進一步加強山東省與秦皇島市兩地之間的溝通與聯繫,加強兩地企業之間的聯繫,協助山東各級政府在秦皇島的招商引資活動,承辦山東省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為山東的經濟發展獻計獻策,為秦皇島與山東兩地的經貿合作牽線搭橋;代表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依法保護會員合法的經營活動,幫助會員排憂解難,調解經濟糾紛,提供法律諮詢和援助;開辦會員聯誼場所,為會員提供休閒、保健、醫療等服務。開展會員之間的聯誼活動,增強聯合會的凝聚力。
商會加強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繫,做好非公有制各類代表的推薦工作;為會員投資開發爭取優惠政策;受理委託招商和組織經濟考察等商務活動;搞好資金融通;創辦服務事業和經濟實體;建立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兄弟商會的聯繫與合作,促進學、研、商的有機結合;組建同業組織,協調同業關係,組建在秦皇島山東企業的“聯合艦隊”,增強舍員的競爭力,為秦皇島的經濟騰飛做出更大的貢獻。
財務管理制度
秦皇島魯商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範本會經費管理,根據《秦皇島魯商聯合會章程》的規定,依據取之有度、用之得當的原則,使會費更好的用於本會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管理
(一)會費收繳時間
會費由秘書處負責收繳。
1、每年第四季度為會費繳納期,會員應一次性交清下年度會費。
2、逾期1 個月不交納會費,經書面催交後1年內仍不交納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3、聯合會會費收入必須開具秦皇島市社會團體統一專用收據;其他業務代辦和服務手續費等收入使用市財政的統一收據。作廢收據的各聯次應完整收回並附於原存根聯上。
(二)會費收繳標準
1、會長3萬元/年;常務副會長2萬元/年;副會長1萬元/年;常務理事5000元/年;理事3000元/年;會員600元/年。會員自願多繳者不受此款限制。
2、新入會的會員,從入會之日起即應交納當年會費(入會時間不滿半年的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次年的會費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時間交納。
(三)會費減免
對於一些經濟困難的企業,交納當年會費確有困難的,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會議討論批准後,可酌情給予減免。
(四)會費使用範圍
1、辦公費(含辦公用品購置費、文印費、書報費、郵電費等相關費用);
2、會務人員差旅費;
3、辦公場地租賃費、水電費;
4、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補貼及福利費;
5、會務費(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等相關會議的費用)及對外招待費;
6、為會員舉辦各種服務活動的支出
7、為社會公益活動的捐助;
8、與本會工作有關的其他費用支出。
(五)財務收支的審核、審批
聯合會財務工作由會長負總責,實行支出“一支筆”審批制度。
(六)現金、銀行存款及往來結算的管理
1、聯合會配備會計和出納各一名,分工負責。會計負責會計核算、編報會計報表,報告財務收支情況;出納負責登記會費等各種收入和其他款項的收繳,經費支出、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收付,檢查票據。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當日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00元。出納員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保險柜、支票、印章是否放置妥當。
3、提取現金必須有計畫、有安排。嚴禁替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4、銀行賬戶只供本會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租、出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5、對往來結算款要逐筆登記。應收款項要按期清理、催收,不得長期掛帳。
(七)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出納負責專用收據、銀行票據的保管。
2、當日收取現金要在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坐支、透支或用白條抵庫。
3、簽發支票須經會長簽批,並要填寫支票使用登記冊,註明使用時間、用途、金額、領用人。因持票人主觀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票人承擔。
4、不允許簽發空頭、空白支票,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及大小寫金額。
5、實行兩章分管並用制,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法人代表印章由出納保管。嚴禁一人保管銀行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八)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要及時裝訂。裝訂時應按類分項裝訂,封面內容要填寫清楚、完整。
2、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專人保管(出納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會長書面批准並辦理借閱相關手續,借閱後要按時完整歸檔。
3、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如需銷毀,必須編制銷毀清冊,報會長審批同意。檔案銷毀時須由聯合會領導現場監督。
二、財產的管理與清查
商會應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設立物資備查登記簿,及時登記所有資產。物品出入庫要有登記。採購物品經辦人、保管員要在票據上籤字。存貨及固定資產每年至少要實地盤點一次,並對盤點的結果呈報會長做出相應處理,務必做到帳物相符。
三、聯合會試行年度收支預、決算管理辦法
每年年初由秘書處會同財務組織編制年度收支預算,報理事會審核通過後批准實施。每半年應有一次財務分析;每年年末由財務編制決算報告,對比當年收支預算的差額部分要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四、財務審計
會長屆滿或因公調離須進行離任審計。
五、附則
本辦法經本聯合會第一屆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