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健康管理專題展

2013上海國際高端生活方式展覽會--私人健康管理專題展
時間:2013年4月10-12日 地點:上海世博中心
前言
私人健康管理服務,顧名思義,就是對特定的某個人提供量身定做的一對一的個性化服務;顧客接受的服務,不是人人共享的“行貨”,而是只與本人的要求和條件相適應的服務,體現出了“量身定做、專業、方便、有效、放鬆、私密和個性化”這些概念和特點。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生活質量也不斷的提高,人們的就醫觀念也在悄悄地發生變化。人的服務需求是多樣化的,隨著人們對個性化生活方式的崇尚和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個性化的生活需求也多樣化,私人健康管理服務的內容也隨之擴大。
可如今隨著經濟的發展,作為一種高端服務業的代名詞——私人健康管理服務,已經在中國一些白領和富豪階層里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體現和套用。他們更加注重內心的滿足,追求“專人專業專心服務的私生活”。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部分人士,同時擁有好幾項私人健康管理服務。
上海,中國的時尚之都,這裡有最發達的經濟、最睿智的人才、最周到的服務、最開放的市場和無限商機。成功舉辦世博會的上海,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也提高了消費者的審美品位,“後世博效應”正在顯現,私人健康管理展覽契合了“東方時尚之都”的城市定位。上海將成為中外該行業交流展示,引領時尚潮流風向標的城市,將日益顯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展會的舉辦有利於企業的布局和縱深發展,增加了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流和互動。
我們相信本屆展覽會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夠取得圓滿成功!
展館介紹:
上海世博中心是上海2010 年世博會最大的永久場館,主要建築功能為會展及會議。世博中心是世博會期間的運營指揮中心、慶典會議中心、新聞中心、論壇活動中心,它的南面為世博會主題館,東面為中國館。總建築面積約14.97萬平方米,東西長約350米,南北寬約140米。世博中心建於黃浦江沿岸,外牆設計視線通透,不僅將浦江兩岸的風景盡收眼底,並可與濱江世博公園、黃浦江等景觀自然相融。以高端會議、展覽、貿易、文化為核心功能的新現代服務業功能集聚區,推動上海現代服務業發展發揮積極作用。並努力打造國際一流水準的高端展覽、會議中心的位置。
展會一覽
主辦單位: 中國奢侈品貿易委員會
支持單位: 中國時尚品牌協會、奢侈品(中國)聯盟
承辦單位: 上海順展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首席高端合作媒體:鳳凰網 全程合作媒體:外灘網、《財富品質》
協辦媒體:新浪、騰訊、網易、搜狐、優酷網、第一財經、理財周報、《環球生活》、《環球地標》、《奢尚》、《精品生活》、《奢華街》、《腕錶之家》、《時尚時間》、《奢侈品牌報告》、《現代奢侈品》、《易拍全球》、《私人財富》、《頭等艙》、《別墅》、《時尚芭莎》、《酒店風雲》等;
強大的廣告宣傳 細緻周密的觀眾邀請
一、招募買家
1、根據產品類別細分招募目標觀眾
2、推廣媒體涵蓋:報紙逾50家, 專業雜誌逾30家, 網站逾100家
3、專業買家直郵邀請:5000封
4、專業買家電郵邀請:50000封
5、專業買家簡訊邀請:100,000條
6、行業協會及專業觀眾組團
7、獎品誘人的現場觀眾抽獎活動
8、電郵發布展會動態
二、全方位展會推廣 (全面升級行銷方案)
1、全國行業及海內外入口網站高調推廣
2、報紙/雜誌新聞、廣告宣傳
3、直郵邀請買家
4、戶外廣告
5、電視台、電台報導展會亮點
6、電話邀請專業買家到場
7、展會簡訊提醒買家到場
8、通過行業專業媒體和合作夥伴大力邀請買家
參觀觀眾
1、江浙滬商會、企業家協會會員 2、豪華車車主:15種頂級品牌跑車、豪華轎車車主
3、頂級房產業主:30家別墅、高檔樓盤業主 4、各大奢侈品牌商VIP客戶
5、各銀行國際銀行VIP客戶 6、各保險公司VIP客戶
7、各證券公司VIP客戶 8、國外使領館和公司駐滬機構代表
9、商界精英、白領、海歸創業人士等; 10、各種社團、文藝團體、演出機構等;
11、江浙滬個私企業主、民營企業家 12、江浙滬各集團公司決策人等;
展示範圍:
☆ 抗衰老產品 ☆ 奢華健康之旅 ☆ 保健產品
☆ 美容醫療整形服務 ☆ 私人健康護理 ☆ 健康輔助設施
☆ 私人醫生 ☆ 醫院、會所及相關機構等;
組委會特設贊助如下:(詳細資訊請致電組委會)
總贊助商1名
鑽石贊助商2名
鉑金贊助商3名
1. 新聞發布會贊助 2. 論壇贊助
3. 晚宴贊助 4. 鮮花贊助
5. 貴賓抽獎禮品贊助 6. 酒水贊助
7. 門票兌獎獎品贊助 8. 貴賓指定用車贊助
參展細則
1、填寫參展申請表郵寄或傳真至組織單位;
2、參展商在申請展位後5日內將參展費用電匯或交至組織單位;
3、展位順序分配原則:“先申請,先付款,先安排”,雙面開口展位加收10%費用;
4、參展商在匯出各項費用後,請將銀行匯款單傳真至組織單位;
5、參展商只有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參展費用後,所定展位才可保留;
6、組織單位收到參展申請及展台費用後,將於2013年3月1日前寄《參展手冊》給參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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