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基本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建材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與法規,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或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研究制定全市城鄉建設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城市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市城鄉建設事業的行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規定,領導和管理局屬企事業單位,檢查指導建設事業工作開展情況。
3、負責管理和規範全市建築行業的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市場、建材市場、建築工程項目的報建和建審工作,指導並監督設計、施工的招投標工作,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監督、檢測、評定、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負責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實施建設工程預算指標、工程費用定額、勞動定額、工期定額;負責編制並定期發布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及工程建設價的指導諮詢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城市總體規劃、市域規劃的編制實施與管理,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綜合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專業規劃。
5、負責指導城市市政設施(道路、排水、排污處理等)和公用事業(供水、供氣、燃氣、公共客運交通等)、城市綜合開發及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編制城建設、投資計畫和城市建設事業維護費等專項經費使用計畫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6、負責全市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管理,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
7、制訂全市城鄉建設系統人員培訓計畫和管理辦法,並組織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技術職務設定、技術職稱評審、年度考核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山東省德州市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