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禹城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是促進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而設立的人才服務機構。其主要功能是通過人才服務市場是搞好人才流動,最佳化人才結構,開發人才資源,運用市場機制,通過平等競爭,雙向選擇,達到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小康禹城”的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持。

一、服務範圍

1、為要求流動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登記,提供諮詢,推薦單位;

2、為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提供人才供求信息;

3、為引進國外人才和輸出人才智力提供中介服務;

4、接受用人單位委託,組織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5、為大中專畢業生和閒散科技人員辦理登記,推薦就業單位;

6、辦理兼職人員的推薦與選聘;

7、對經人才市場中介發生的人才流動爭議,協助辦理和有關申請協調、仲裁的手續;

8、承辦人才交流中各類契約的鑑證;

9、為經濟、技術項目協作、技術難題招標、投標和科技成果的推薦與轉讓提供中介服務;

10、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培訓;

11、為人才招聘和應聘提供洽談場地及服務。

二、服務對象

1、市屬機關、團體和事業、企業單位,德州駐禹單位,在禹城市工商局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等用人單位;

2、擬應聘到上述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停薪留職、辭職、解聘、辭退、除名及其他與原單位脫離關係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大中專業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離退休人員,自願進入人才市場的其他人員。

三、服務程式

1、進入人才市場的各類人才需提交下列有效證件:

(1)在職人員提交本人身份證、工作證,聘用制人員提交本人聘用契約;

(2)大中專畢業生提交本人畢業證和學校推薦信;

(3)停薪留職、辭職、辭退人員,分別提交《停薪留職批准書》、《辭職批准書》、《辭退批准書》;

(4)離退休人員提交離退休證書及專業技術證書;

(5)其他人員提交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用人單位憑人才市場登記證明提取人才資源信息,並在五日內將索取信息的使用情況反饋給人才市場,逾期不作答覆,作放棄處理;個人憑登記簿在人才市場索取需方信息。人才市場負責聯繫雙方洽談時間、地點,也可憑人才市場介紹信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繫。被推薦者應在七日內將洽談結果回復人才市場,否則以推薦成功計,不再重複推薦。

3、進入人才市場的供需雙方,一經洽談成功,按以下辦法辦理手續:

(1)在職人員需辦理人事關係轉移的,按幹部調配許可權辦理手續;

(2)企事業單位從大中專畢業生中聘用人員,由市人事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3)應聘去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的人員,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流動手續;

(4)個人或單位自願,可委託人才市場辦理人事關係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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