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審計局是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l 督促審計、財經方面法律、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l 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完善有關政策、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l 指導、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檢查、監督全市社會審計中介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l 根據市政府和寧德市審計局的工作重點和要求,確定全市審計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意見,編制審計項目計畫。
l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對本級審計管轄範圍內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n 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n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龍安開發區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n 與市財政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市級各部門(含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下同)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n 市直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龍安開發區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及其使用情況。
n 市級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n 市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有關的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n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n 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管理的經濟實體和市直各部門管理的財務獨立經濟實體的盈虧真實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
n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
l 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全市性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l 向市政府提交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
l 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l 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上級部門管轄單位進行審計。
l 督促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組織開展審計決定落實情況的檢查。
l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內設機構】
l 辦公室
l 財政金融審計股
l 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
l 經貿與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股
l 固定資產審計股
l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