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殘聯主席團

福建省殘聯主席團每屆任期五年。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 三、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福建省殘聯主席團每屆任期五年。在全省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貫徹全省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全省殘聯工作。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團會議由主席團主席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主席團實行民主集中制。
福建省殘聯主席團職權是: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
二、推舉執行理事會理事長,通過執行理事會組成人員;
三、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四、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監督執行理事會貫徹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計畫的情況;
六、監督“人道、廉潔”職業道德建設情況;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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