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組織形式:股份制的農村商業銀行,實行一級法人、統一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該行開業的同時,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自行終止,其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概由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
開業批覆
福建銀監局關於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覆(閩銀監復〔2011〕191號),2011年5月17日。
業務範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業務;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辦理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其他業務。
高管任職資格
核准杜永躍、陳錫仙、戴承誠、張善福、林祖希、吳維汝、朱成材、顏愛華的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職資格;核准杜永躍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核准張美容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任職資格;核准陳錫仙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核准戴承誠、王華書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任職資格;核准曾碧玉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畫財會部總經理的任職資格;核准楊秀芳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察審計部總經理的任職資格;核准張煜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規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的任職資格;核准黃良東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分支機構
1.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梅列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列支行;
2.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梅城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城支行;
3.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五一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
4.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列西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列西支行;
5.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徐碧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徐碧支行;
6.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陳大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大支行;
7.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洋溪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溪支行;
8.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列東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列東支行;
9.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鋼都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鋼都支行;
10.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三元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
11.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城關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關支行;
12.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紅杏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紅杏支行;
13.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荊東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荊東支行;
14.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村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村支行;
15.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莘口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口支行;
16.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岩前信用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岩前支行;
17.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星橋分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橋分理處;
18.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吉口分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口分理處;
19.在原三明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杜水分社住所設立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杜水分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