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六)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七)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建立各類經濟主體以及法律、法規電子資料庫,開展對網路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員、財務的統一管理。
(十三)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思想工作,幹部崗位培訓、專業學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宣傳活動。
(十四)監督檢查本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十五)承辦上級工商局、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參與局機關的政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外事、文書檔案管理和會議組織;制訂全局調研計畫,承擔綜合性調研工作;擬定工商行政管理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評選表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本系統的政治思想、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三)監察室
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宣傳工作;開展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糾正、查處違法行政、失職、瀆職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受理關於系統內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來信、來訪、舉報、控告,並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受理工作人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申訴;支持、保護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財務裝備科
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財務裝備管理;編制本系統經費預算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實施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收費工作;負責本系統會計報表彙編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經費收支管理及監督檢查;組織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和物資裝備計畫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的財務、裝備管理工作。
(五)法制科
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案件的複議、聽證、應訴等有關工作;依法審理行政賠償案件;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傳;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工作。
(六)信息技術管理科
組織開展電子商務和網路經濟的監督管理;負責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和統計匯總,分析輔助決策信息;建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和法律、法規資料庫,指導本系統信息網路建設。
(七)公平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及損害消費者權益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全局查處經濟違法案件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等違法行為;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台、消費維權服務站及消費維權服務點有關工作;負責經濟違法案件的統計和檔案管理。
(八)註冊管理科
依法承擔在縣工商局註冊的各類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並對本系統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在縣工商局註冊登記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並對本系統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及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或參與起草全縣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查處企業違反註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負責全縣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指導縣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協調指導和檢查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信息統計和匯總工作。
(九)外資登記科
負責辦理授權登記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和合法地位,並對其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查處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的違法違章行為;負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的數據統計和檔案管理。
(十)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
負責依法對所轄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要素和生產資料市場及各專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檢查市場主體資格、查處無照經營、把好市場準入關;加強經紀行業監管;加強監管糧食收購市場,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依法查處市場交易中的違章違法行為;認真履行《契約法》、《拍賣法》、《擔保法》、《招投標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指導和監督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契約,辦理各類契約鑑證、登記、備案,做好契約糾紛行政調解工作;推薦、審查、考核“守契約、重信用”企業,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查處違反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辦法的行為;監督拍賣和招投標活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市場、契約監管各類統計報表和分析工作。
(十一)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及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和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組織福建省著名商標、福州市知名商標推薦工作;負責商標檔案的管理與有關數據統計;負責廣告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它各類廣告活動。
直屬單位職責
(一)檢查大隊
依法或根據授權查處轄區內在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商業欺詐以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查處轄區內陸上走私販私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走私鬥爭;參與綜合治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受理上級機關及其他執法機關移送的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台
受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且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申訴;受理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虛假廣告、商標侵權假冒等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根據申訴舉報案件信息的性質進行分類,及時向轄區各級12315機構及內部有關職能部門分流督辦,並收集反饋意見;組織消費者申訴舉報的現場調處,在處置突發性、緊急性的重大事件中提供指揮調度平台;公布消費者申訴熱點,發布消費警示,正確引導消費;負責對申訴舉報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統計上報、儲備管理工作;對有關社團組織、行業組織、市場主體進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