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的法律、法規、政策。
2、研究制定全區鹽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
3、負責全區碘鹽普及推廣工作,負責全區食鹽專營工作,對加碘鹽的運銷、經營實行統一管理,提高碘鹽普及率,確保人民民眾食用合格碘鹽,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4、負責鹽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鹽業市場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保障全區鹽業市場的規範、有序。
5、加強行業管理,推進所屬企業體制和機制改革,指導企業搞好技術改造和技術開發工作。
6、對小工業鹽實行計畫管理。
7、統一管理鹽業的國有資產,監督檢查和評價鹽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組織領導鹽業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辦國家及省、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主要承擔全局日常工作協調和信息化建設等職能。
(二)紀檢監察室:主要承擔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等職能。
(三)政工科:主要承擔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管理、勞資保險、培訓及老幹部管理服務等職能。
(四)財務科:主要承擔財務會計、資金結算管理等職能。
(五)鹽政科:要承擔政策法規貫徹執行、鹽政執法、各類鹽產品銷售等職能。
(六)業務科。
領導班子
煙臺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局長、煙臺鹽業公司福山分公司經理、書記:閆京榮,主持局司全面工作。
煙臺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副局長、煙臺鹽業公司福山分公司:於輝、初長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