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俸
詞語拼音
lù fèng ㄌㄨˋ ㄈㄥˋ
祿俸詞語解釋
亦作“祿奉”。俸給。《後漢書·宣秉傳》:“﹝宣秉﹞所得祿奉,輒以收養親族。” 南朝 梁 何遜 《贈族人秣陵兄弟》詩:“祿俸不妻子,謳吟乃吏民。” 唐 崔令欽 《<教坊記>序》:“開元中,余為左金吾,倉曹武官十二三是坊中人,每請祿俸,每加訪問,盡為予說之。”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蘇小小考》:“﹝趙不敏﹞有祿俸餘資,囑其弟趙院判分作二分。一以與弟,一命送盼奴。” 《東周列國志》第一百零八回:“李斯議曰:‘周封國數百,同姓為多,其後子孫,自相爭殺無已。今陛下混一海內,皆為郡縣,雖有功臣,厚其祿俸,無尺土一民之擅,絕兵革之原,豈非久安長治之術哉?’”清 鄒容 《革命軍》第二章:“我同胞不見夫彼所謂八旗子弟、宗室人員、紅帶子、黃帶子、貝子、貝勒者乎?甫經成人,即有自然之祿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