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工作的規章政策及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及教育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會同教育督導部門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負責管理教師進修學校、縣屬普通高中、國中、職業高中(中專);審核普通初級中學、普通國小、幼稚園的開辦遷移與撤併;審批並巨觀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
(五)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確定的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監控全縣各級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縣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專項經費,搞好內部教育經費、預算外資金檢查、審計;督促、指導改善辦學條件;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地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制定全縣教職工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培養國小教師和幼兒教師,培訓國小校長及相應職務的教育管理幹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歸口管理全縣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組織實施大中專、成人高校、成人中專、高等教育自學等報名、考試及高中會考工作。
(九)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開展教研活動,研究教育理論和教材教法,開展教學改革實驗。
(十)依法維護學校、教師的合法權益,加強學校規範化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建立良好的育人環境和學校秩序。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及現代教育技術、遠程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工會、團隊、政治思想、德育、體育衛生、國防教育、藝術教育、教育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部門
民辦教育股
1.統籌管理學前教育、民辦教育,擬定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或計畫。
2.負責研究制定民辦教育、學前教育的管理制度,規範辦學行為。
3.負責研究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的體制改革並指導實施。
4.負責組織學前教育、民辦教育學校的評估、晉級。
5.指導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的學校管理、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6.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按國家規定許可權對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輔導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審批管理,取締非法辦學。
7.負責審核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的招生簡章,規範招生行為。
8.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全管理股
1.貫徹執行中央、省、州、縣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擬定全縣學校安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學校及校園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協調指導省、州、縣、鄉(鎮)級“平安校園”創建申報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學校常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7.負責擬制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並根據責任書內容考核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8.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營養辦
1.貫徹執行中央、省、州、縣關於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擬定全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協調指導全縣學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協調指導省、州、縣、鄉(鎮)級“平安校園”創建申報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學校常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負責擬制年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並根據責任書內容考核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7.完成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建股
1.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做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的編制和上報。
2.負責監督指導、統籌管理教育系統的基建投資和改善辦學條件工作。
3.起草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等綜合材料。
4.做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
5、做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建設項目建設的材料收集、整理、上報等基礎工作。
6.組織開展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建設項目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督促檢查。
7.負責做好校舍安全工程及其他建設項目資金的撥付和管理。
8.完成好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師訓辦
1、加強調查研究,做好全縣師資需求規劃,為全縣教師隊伍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2、制定切實可行的師資培訓計畫,組織開展好各類教師培訓和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切實提高全縣教師和教育管理幹部隊伍素質。
3、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構建符合教師終身學習的師資培訓網路,提高師訓工作質量。
4、建立健全師訓工作業務檔案,抓好教師履職晉級培訓的考試成績管理,維護考試成績管理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5、強化師訓工作服務意識,全心全意為教師服務,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6、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電教儀室
1、貫徹執行中央、省、州關於中國小電化教育和實驗工作的方針、政策,管理指導全縣中國小電教、實驗、圖書和勤工儉學工作。
2、負責擬定全縣中國小實驗室、圖書室、電教室、計算機室和遠程教育室等的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中國小實驗儀器、藥品、圖書,音、體、美、勞器材及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的訂購與配發工作。
4、制定全縣中國小語言室、電教室、計算機室、實驗室、圖書室和遠程教育室等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5、督促學校按規定配備實驗教師、圖書管理人員和現代教育技術管理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並組織檢查評估和經驗交流。
6、開展實驗教學和信息技術教育的研究工作,培訓中國小實驗員和信息技術教師,鼓勵教師撰寫有關實驗和現代教育技術論文,製作多媒體課件。
7、組織落實全縣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的開展。
8、做好《祥雲教育網》的維護刷新和教育局的影像攝製工作,加強與各級主流新聞媒體的聯繫,搞好教育宣傳工作。
9、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教研室
1、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科研發展的規劃,承擔教育理論、教育思想、教育評價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物化教學教研成果,為繁榮教育科學服務。
2、負責對本縣基礎教育的教學業務進行管理與指導,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質量評估體系,組織教育教學質量的檢查和評估,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3、負責督查各類學校課程標準執行情況、教材的使用和校本課程的開發,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服務。組織教學方法、現代教育技術和手段、學生學習規律、學習方法的研究,為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
4、承擔全縣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歷史、現狀、規律、趨勢、政策、法規及教育改革中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為本地教育決策服務。
5、研究學前教育、基礎教育、民族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終身教育)和遠程教育的特點、改革與發展,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服務。
6、負責全縣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立項及管理,組織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探索教學規律,交流、評定、推廣教育科研成果,為教育教學改革服務。
7、負責全縣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中國小教學用書審定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培訓全縣教育科研人員,開展教師使用國家課程標準和教材的教學教研素質培訓工作,為發展和壯大“專、兼、群”結合的教育科研隊伍、培養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服務。
9、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生的科普活動,承擔全縣中小學生小製作、小發明等科技成果上報工作。
10、組織實施好祥雲作為國家教育改革實驗區的相關項目工作,完成縣政府、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科研部門下達的教育科研任務。
11、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招生考試辦公室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各項招生考試政策、規定,參與制定本縣的各類招生計畫。
2、組織安排全縣普通高校、“三校生”招生考試、中等專業學校、高中、民辦中學招生報名及施考工作。組織縣屬普高、職高的錄取工作。嚴格各類招生考試報考資格的審查,周密安排考務工作,嚴格遵守試卷的保管、保密規定,嚴肅考風考紀。
3、認真組織高考和中考藝術類、體育類報名工作。
4、參與民辦學校招生計畫的審核,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列入全縣招生計畫。審核民辦學校刊登、播放、張貼招生廣告、簡章,規範民辦學校招生行為。
5、認真組織招生體檢和考生檔案的組建和管理。
6、認真組織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及考務等工作。
7、收集整理招生考試檔案和有關資料,管理好招生考試的檔案材料,做好年終的統計分析工作,向有關部門提供準確的數據。
8、做好各類招生考試的諮詢服務工作,向學校提供及時、準確、可靠的信息,起好橋樑紐帶作用。
9、做好考生的來信來訪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招生考試中違紀事件的調查處理。
10、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德育辦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加強和改進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2、積極組織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種教育活動,使學生思想受到薰陶,素質得到提高。
3、組織學校開展創建文明單位和育人環境建設等級學校。積極參與救助貧困學生、捐資扶貧、捐資助學等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推薦、評選、表彰“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4、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和貧困學生救助工作。
5、負責全縣師生員工普法教育和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查處師德違法違紀事件。
6、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和教育局黨總支的日常有關工作。
7、負責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工作。
8、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成職教辦公室
1、統籌管理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或計畫。
2、負責研究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的體制改革並指導實施。
3、負責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學校的評估、晉級。
4、指導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的學校管理、教學改革、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
5、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及職業證書考試,按國家規定許可權對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輔導及其它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進行審批管理,取締非法辦學。
6、繼續抓好掃除剩餘文盲和脫盲人員的鞏固提高工作。
7、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計財股
1、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及學年初報表統計和分析工作,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2、負責教育專款補助、縣級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制、分配、管理及教育事業費財務決算的彙編,統籌管理贈援款和外資貸款。
3、負責監督指導、統籌管理教育系統的基建投資和改善辦學條件工作。
4、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規章、措施,負責全縣學校的財務、會計事務、基建項目、學校教育收費的指導管理和監察審計。
5、負責全縣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產運營情況。
6、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計畫、審計、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7、負責局機關日常經費收支管理和財產管理。
8、對教育部門重要崗位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9、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股
1、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
2、根據州、縣機構編制方針、政策,管理所屬單位學校的機構編制並負責有關業務工作。
3、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履職考核業務工作。
4、負責全縣學校及教育局機關的工資福利、人事調動、教職工及臨時工辭退,按政策辦理離退休手續,離退休人員管理,以及組織、人事、工資方面的統計工作。
5、協助局黨組做好教育系統學校管理幹部的考核、推薦、任免工作。
6、負責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報到及就業指導工作;負責考核招聘、考試招聘教師的有關業務工作。
7、負責全縣的國民教育學歷認定和學校、教育局機關出國人員的政審、報批工作。
8、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和勞動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業務工作,管理全縣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檔案。
9、根據國家、省、州、縣布置,負責全縣教職工先進、勞模、特級教師的推薦評選工作。
10、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教職工違法違紀事件。
11、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教育股
1、指導、督促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基礎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規,制定並督促實施地方性學校教育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
2、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
3、負責普通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寄宿制或半寄宿制國小的管理。重點抓好高中教育改革與發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普九”實施情況的調查、測算、分析和監控等。
4、負責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的編制及發展計畫的制定,並監測規劃、計畫的執行和完成情況,為上級對基礎教育的發展進行巨觀調控和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對中國小的素質教育、國防教育、藝術教育、體育衛生和學校常規管理進行指導。
6、制定科學、規範且適應現代教育管理需要的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負責全縣國中、高中階段學籍管理的主要業務,指導學校加強學籍管理。
7、負責組織對普通初級中學和完全國小的辦學水平達標晉級進行綜合評估,並對高完中辦學水平升等晉級工作進行指導。
8、協助督導室完成“普九”年審相關事務,協助其他股室完成相關的統計調查、測算分析等工作,為縣級相關部門提供相應的業務服務。
9、負責組織實施高中會考的具體管理和考務工作,按省、州要求加強高中學籍管理制度建設。
10、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督導室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的指導性檔案和工作制度。
2、對被督導對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作出督導結論,提出獎懲建議或者其他處理建議。
3、對本地區普及義務教育、掃除文盲及其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
4、對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
5、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進行督導。
6、參與組織協調專項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7、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和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8、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職責。
9、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2、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
3、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局機關職工會、全縣教育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
4、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訪、保密、後勤、文書檔案、車輛管理、局機關安全保衛等工作。
5、負責縣人大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縣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6、負責執法責任制的實施。
7、負責教育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傳遞工作。
8、負責草擬局機關全局性的檔案、公函、報告、年度計畫、年終總結。
9、負責全縣教職工請假條和護理費申請的審批。
10、負責印章的保管使用和局機關的接待工作。
11、負責《教育志》修編及《祥雲年鑑》教育篇目的編撰工作(教育志辦公室具體承辦)。
12、完成好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