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亞當斯的公平理論也稱社會比較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約翰·斯塔希·亞當斯(John Stacey Adams)於1965年提出。參見:亞當斯的公平理論
社會比較理論的發展
一、社會比較理論的研究在費斯廷格創立的社會比較過程理論之後不斷有新理論出現,使社會比較的領域擴大了。
1.不明確性與社會比較 一般說來,不明確性的存在,往往會導致有關的社會比較。但是,並不盡然。如果事物的不明確性與自己的關係不大、甚至沒有關係,則不可能引起相應的社會比較。有的事物雖然與自己有關,但一涉及到這個事物,就會引起痛苦、恐懼等不良情緒,因而主體寧可迴避這個事物,不願進行有關的社會比較。由此可見,不明確性與社會比較的關係是有條件的。
2.自我評價與社會比較的功能 人們往往藉助於社會比較而進行自我評價,藉以確認自己的屬性。這叫做自我評價的社會比較。社會比較具有雙重性:它不僅在於確認自己的屬性,而且還包含著主體的積極願望,即希望得到肯定性情感的滿足。能力比較中的“向上性動機”,就是這種傾向的積極表現。有人提出“自我增進功能”的社會比較,也是強調自我評價社會比較的雙重性作用,認為主體即使已確認自己的某種屬性,但還要藉助於這種社會比較,獲得肯定性情感的滿足。但超非議的人喜歡跟比自己較差的人相比較,這種傾向實際上是社會比較的自我增進功能的消極形式的具體化。
費斯廷格認為“自我評價的物理手段不能利用時,就出現社會比較”,這一看法未必要當。有關的社會比較的事實證明,即使人們通過物理手段確認了事物的屬性,但他們還要利用社會比較再予以確認,以達到某種積極性期望的滿足。可見社會比較的領域擴大了,使其具有普遍性。
3.與不同的他人比較 費斯廷格認為“社會比較主要是和自己類似的他人相比較”,這是不全面的。在人際交往中,人們所進行的社會比較,一方面以類似的他人為比較對象,用以確認自己與他人相類似的屬性,這是主要的千種社會比較;另一方面還可跟不同的他人相比較,從反面確認自己的屬性,以提高自我評價的可信度,同時有利於自己社會行為的發展,.這是一種輔助性的社會比較,明智的人善於把這兩方面的社會比較結合起來,以完善自我評價。
4.暫時比較和團體間比較 社會比較過程理論研究的是某一時刻自己和他人的比較,亦即個人間橫斷面的比較。艾伯特(S.Albert)認為個人間橫斷面的比較可能轉變為個人內縱斷面的比較,據此他提出暫時比較的概念。我們把自己看成認識對象,這是通過和他人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通過社會比較來評價自我意見、能力等屬性,顯然是自我概念的一部分。可是除此之外,為了自我概念的明確化,有必要超越時間而形成自我同一性,使現在自我、過去自我。將來自我統一於社會生活之中。艾伯特認為,在自我同一性所形成的基礎中,含有現在自我的屬性同過去自我、將來自我屬性的比較,可見個人間比較能夠轉變為個人內比較。因此,個人間比較是暫時比較。當自我不能獲得實際的客觀證明時,就想通過過去自我和現在自我的比較來了解自我同一性,於是和觀在自我相類似的過去自我就容易作為比較對象,進行個人內比較。
泰費爾(H.Tajfel)提出了團體間比較。我們在社會生活中至少必須屬於一個團體,所以我們的自我概念有一側面受自己所屬團體的屬性所規定。泰費爾把自我概念的這種側面稱為社會的同一性,並認為自己歷屆團體的屬性是通過和別的團體相比較才能明了,所以團體間比較對社會同一性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這就把費斯廷格的同一團體內個人間比較擴大到團體間比較,使更有可能把社會比較擴大到整個社會心理學領域來探討。
二、社會比較的普遍性 現在,更多人用社會比較的觀點來探討各種各樣的社會行為,認為社會行為的發展和改變都與社會比較相聯繫。這就是說,社會比較帶有普遍性。入們通過社會比較覺察到社會行為發展的方向性,從而有意或無意地改變自己的行為,以加強對社會的適應;如果社會已無法適應,則採取革命行動,對社會加以變革,因而發展新的行為,適應新的社會。由此看來,社會比較確實能作為一種內驅力,促進主體行為的發展和改變,從而作用於社會。
1.態度的變化和傳播 團體記憶體在著很多與自己的態度和意見相一致的他人,通過有關的社會比較,提高了主體對團體的妥當性的確認,從而增進團體成員的態度和怠見一致化,並形成強有力的團體規範,產生一致性壓力,這是改變態度和行為的一種民眾性動力。團體成員也是通過社會比較,發現自己跟他人的態度和意見不一致,因而可能引起如下諸種社會行為:(1)對他人進行有關偽傳播,試圖改變其態度;(2)或改變自己的態度,與他人保持一致;(3)如他人一直跟自己相異不和,則對其疏遠,甚至加以排斥。
2.團體內的競爭 團體內的競爭,實際上是能力的競爭。這與有關的社會比較相聯繫。在進行能力比較時,“向上性動機”起著作用,也就是說,人們往往選擇略勝一籌的他人作為比較對象,並追求超過他人。如果缺乏這種社會比較的動力,也就很難展開團體內的競爭。
3.人際的吸引和反感 在人際交往中,人們之間的吸引與反感,是通過相應的社會比較面產生的。在人際比較中確認他人與自己的類似性大,則他人對自已有吸引力;如果他人與自己少有、甚至沒有類似性,那么就會對他產生反感,跟他疏遠,甚至排斥他。
4.非正式群體的形成 在正式群體內的交往過程中,由於意見、情感、性格、能力等的社會比較,使一些人彼此的類似性得到確認,因而他們自然而然地組合起來,形成一個非正式群體。由於他們經過充分的社會比較過程,從而彼此在很大程度上確認了非正式群體藉以形成的類似性,所以這種群體具有很強的凝聚力,甚至超過正式群體。
5.對社會事件的評價 在評價某一社會事件時,經過個人間的社會比較,受到有關的他人社會比較的影響,而主要決定於個人內社會比較,其中包含主體經驗、觀點、立場、方法等因素的薰陶。因此,個人對某一事件的評價,實際上往往是個人和他人社會比較綜合的結果。
總之,任何社會行為的發展和改變,都與社會比較相聯繫。
社會比較理論的基本觀點[2]
社會比較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大眾心理現象。第一個系統地提出社會比較理論的是費斯廷格。其理論基本觀點是:人人都自覺或不自覺地想要了解自己的地位如何,自己的能力如何,自己的水平如何。而一個人只有在社會中,通過與他人進行比較,才能真正認識到自己和他人;只有“在社會的脈絡中進行比較”,才能認識到自己的價值和能力,對自己作出正確的評價。社會比較能夠使人清楚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找出自己和別人之間存在的差距,發現自己的長處,找出自己的不足。由此可見,社會比較可以幫助人們認識自身,激發人們的行為動機。以後,心理學界對“社會比較”進行過很多的研究,不少學者都提出了相關的理論。
一般的觀點認為,構成社會比較傾向應具備以下三個基本條件:
第一,人人具有想要清楚地評價自己的意義和能力的動機。
第二,如果有評價自己意義和能力的物理的、客觀的手段,就首先使用這種手段。如果找不到這種手段,就會通過與他人進行比較來判明白己的意義和能力。
第三,因為與自己類似的人對評價自己的意義和能力有用,所以容易被選作比較對象。
實例
小珍在進入大學後,由於課業穩定,小珍便興起了利用閒瑕之餘打工的念頭,英文還不錯的小珍找了一份xx美語的櫃檯接電話的工作,內容很輕鬆,而善交際及愛說話的小珍很快和主任熟了起來,兩人時常聊天及吃飯。
某日,教小朋友美語的老師臨時有事,主任一時找不到代課老師,便央求小珍代為上課,小珍心想“小朋友都是國小學生,應該不會很難。”,加上主任平時對小珍照顧有佳,小珍就幫了這個忙,因此,日後當小珍在上班時,只要有老師請假,小珍都會去代課,這一年當中,小珍的時薪為九十五元。
經由小珍的介紹,好友小雯也進入了xx美語打工,可是小雯的時薪卻是一百元,同時小珍的時薪也提升為一百元,小珍在得知這件事後,心中出現了疑問,小珍認為自己並沒有不盡責於工作,也常常應主任的要求而做了許多份外的工作,主任雖常常嘉許小珍,卻從未在薪水給予實質的獎勵,小珍並不是在意自己做了許多工作,只是不能接受自己的份量為何跟一個新來的一樣,這個疙瘩讓小珍興起了想要離職的念頭,但主任一年來所給予的關懷及鼓勵又讓小珍猶豫,此時小珍該怎么辦呢?
在小珍介紹朋友進入之前,小珍也沒有想過時薪的問題,她也勝任的非常愉快,離職念頭產生的導火線可說是自己和朋友時薪的差異,我想小珍之所以會不平衡的原因可能是──“倘若沒有朋友的出現,小珍的時薪會不會一直都是九十五元呢?”,以致於萌生離職的念頭,而小珍遲遲不願表態的原因也不外乎是“人情”的壓力,在她工作期間,主任不時會噓寒問暖,甚至請小珍吃飯,一切的照顧讓小珍感覺出自己的重要性,可是從時薪上看來,自己又似乎不是那么重要了,所以才會猶豫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