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聯合會主席

社團聯合會主席為社團最高領導者,對社團聯合會負責。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社團聯合會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工作計畫,制訂每學期的工作安排。檢查各部(會)工作情況,及時總結社團聯合會工作。定期主持召開社團聯合會主席團和全體會議,對各部工作進行評議。學期終給各部做工作鑑定,進行工作考核。研究社團聯合會的工作和發展方向。

工作職責

1、積極認真落實好校團委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圍繞校團委的指導制訂社團聯合會工作的整體計畫。

3、了解社聯內部的成員和社團的思想動態,並及時與校團委溝通,反饋意見。

4、主持社團聯合會的日常工作,協調各部之間的關係,並監督各部工作的落實與開展情況。

5、認真負責社團經費使用的審批及監督有關人員搞好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6、主持社團聯合會骨幹成員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校團委重要指示。

7、對有突出貢獻或違反有關規定的學生幹部提出表揚或批評。

8、每周開展主席團會議,並對本周的重要決策進行討論和表決。

9、提名社團聯合會幹部。

10、監督社團聯合會全部經費的分配和使用。

工作內容

1、主動配合主席的工作, 監督社團聯合會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

2、審批社團大型活動申請,贊助申請及活動總策劃等。

3、代表主席和各部門出席各社團活動及會議。

4、負責學生會各各部工作及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5、負責學生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做好記賬工作。

6、主席因故不在時,可行使主席權利,代理主持社團聯合會全面工作。

7、務必出席每周的主席團會議,切實行駛表決權,請假需有正當理由。

8、具有重要決策表決權,贊成票超過半數方可通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