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晶片泛指解除數碼版
權管理系統的裝置,最常用於遊戲機之上,用以解除廠家對遊戲的著作權限制。這些晶片一經安裝後,除了可讓用戶使用非官方的遊戲及程式外,亦容許用戶使用盜版遊戲,因而在多個國家均引起著作權爭議。“破解晶片”一詞在英語中稱作“Modchip”,含有“修改(modify)機內功能”的意義,故安裝這種晶片的行為有時也被稱為“改機”。“Modchip”一詞目前為加拿大Modchip Inc.的註冊商標。各地規管
澳洲:2005年10月6日,澳洲高等法院裁定,破解晶片並無違法。2006年12月5日,澳洲聯邦政府通過修改《著作權法》,把破解晶片分類為“違反存取控制保護措施(Access Control Techn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ACTPM)的裝置”,任何人分發破解晶片均屬違法;但是用以破解區域限制(Regional lockout)的裝置不在此限,因為澳洲公平交易委員會(The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認為區域限制行為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以DVD播放機為例:中國大陸、東歐、日本、台灣等地分屬不同的DVD區域碼,單一區域碼的DVD播放機無法播放不同區域碼的DVD-Video,例如第一區(美國、加拿大、東太平洋島嶼)的DVD播放機不能播放第二區(日本、西歐、北歐、埃及、南非、中東)的DVD-Video;若有人破解此限制,則不違法。
美國:美國《數碼千禧年著作權法》
英國:2002年,包括新力等多間公司在英國控告力生、Neo Technologies、Channel Tech等,指其發售破解晶片。英國高等法院裁定該等器材屬於違法產品。然而在官司後,破解晶片仍在英國廣泛流通。
德國:在德國,擁有破解晶片是合法的。但是破解晶片需要安裝特定軟體,而這些軟體是侵犯遊戲機生產廠家的著作權的。用戶安裝破解晶片後,不再享有維修保護的權利。如果出售的破解晶片的BIOS的功能超出能夠啟動非官方的遊戲及程式(Homebrewed Software),那么銷售即是違法的。遊戲機生產廠家對在德國境內的破解晶片銷售商一直在進行緊密的跟蹤;不過,如果銷售的BIOS是空的,他們對此 還沒 有採取法律行動。但是,一旦BIOS被載入能夠啟動盜版複製品的違法程式,則有可能受到法律追究。另外,銷售商的違法程式的載入一般很難被遊戲機生產 廠家證明,而且通常載入是用戶自己進行的。
香港:香港目前並無法例禁止出售破解晶片,該晶片並在多區商場公開發售。200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工商及科技局發 表修訂《著作權條例》的諮詢檔案,建議把破解裝置列作違法產品,禁止諸如容許遊戲機使用盜版遊戲的裝置。但港府傾向把DVD-Video的區域限制視為著作權 持有人的“市場策略”,無意立法禁止。港府亦提出,學術界不時研究著作權裝置,當中有可能涉及破解系統的程式,在保障著作權及知識流通下需尋求平衡,始能立 法。
台灣:破解晶片本身與改機行為,目前並不違法。但是,提供改機服務之業者或個人,則可能涉及《著作權法》侵權行為(侵害智慧財產權)的幫助犯。
發展簡介
早年世嘉及任天堂遊戲機盛行時,市場
上並未出現破解晶片;當時用家若玩盜版遊戲,一般會額外裝設磁碟機、盒帶轉接器等。自第五代遊戲機推出後,破解晶片始告誕生。第五代遊戲機的特式是採用光碟作為媒體,但早年的3DO及Mega CD並無在光碟上加入防燒錄裝置,用戶毋須改機即可使用盜版光碟。1994年至1995年,SEGA Saturn和PlayStation遊戲機推出,首次加入防盜版裝置,結果催生了破解晶片的出現。當時PlayStation的破解晶片需要焊接在底板之上;後期發展至只需直接在該遊戲機後的接駁口,插入一個破解裝置,即可使用盜版遊戲。此後,GameShark等公司亦發表一批換碟機制,只要用特定光碟啟動遊戲系統,亦可使用盜版遊戲。
經過近十年發展後,每當有新的遊戲機推出,破解晶片亦緊隨發行。2006年底,任天堂發表第七代遊戲機Wii時,一款名叫WiiNinja的晶片隨即在翌年1月26日發表,CycloWiz在同月29日跟進推出,2月2日wiikey上市,2月18日WiiXT亦上市。
風險簡介
完成改機之後,衍生的風險包括:
主機本身立即喪失原廠保固及售後服務。
升級遊戲程式或主機程式時,主機有容易故障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