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建立本地區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負責科技興區工作,擬訂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年度科技計畫,科學技術普及發展規劃以及促進科技進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工農業科技項目計畫申報、協調、實施與管理工作,負責軟科學計畫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科研項目評估論證工作,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產品認定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示範、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進步獎申報工作,負責工農業科技園區規劃建設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負責國內、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科技人才引進與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執法檢查工作。
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與管理工作,負責民辦技術貿易機構認定與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工作。
負責民營科技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申報工作,負責科技幹部管理與培訓工作,負責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工作。
協助區人事局搞好科技人才管理工作,協助區組織部做好知識分子政策落實及科技拔尖人才選拔與管理工作。
負責防震減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地震局防震減災工作精神及要求,制訂全區防震減災工作計畫,督促、檢查區防震減災、抗震救災等各項措施的落實,做好地震觀測點管理工作。
組織申報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市區)工作。
在全區開展科技進步競賽活動,對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抓好科技下鄉和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