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國一級地方行政區]

省,是中國行政區劃之一,行政區劃級別與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相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

元朝實行的行省制是現代省級行政區的開端,行省屬於中央行政機構中書省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全稱“行中書省”。腹里地區(今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內蒙古部分)則由中書省直轄。時全國共10個行省、1箇中書省轄地、1個宣政院轄地。

明朝初沿元制,後以行省權力太大,將行省一分為三。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合稱為“三司”,皆為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分別掌握行政、司法、軍事權力。時全國共14個布政使司、2個直隸地區以及其他邊疆行政區。

清朝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轄區直接通稱為“行省”,並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設定固定制的總督、巡撫掌管全省軍民事務,布政使成為巡撫屬官。時全國共18個布政使司(省)等25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民國初年,行政區劃沿襲清朝。後歷經變動,又由於戰亂或時局原因,區劃不常固定;1945年收回台灣省,1946年外蒙古獨立。至1949年全國依法共有35個省等50個省級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全國一級地方行政單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區,後歷經多次變動,1965年基本穩定下來;1967年設立天津市,1988年設立海南省,1997年設立重慶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門。目前全國共有23個省。

歷史沿革

自元代開始,中國出現了一種新的行政區劃制度,其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單位為行省(簡稱為省),因此稱為行省(省)制時期。此時期從13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歷經元、明、清三代。

省名起源甚早,魏晉時期已有尚書省、中書省之稱,然皆為中樞要署,不直轄地方。隋文帝於開皇八年(588年)伐陳,曾置淮南行省於壽春,但不久即廢。金入主中原之初,曾出現過行省制度,在外地設立行尚書省,但為時短暫。蒙古人興起之後,仿金實行行省制度。元世祖一方面將尚書省並為中書省,總理朝政;另一方面,在地方設立若干行中書省,作為朝廷中書省在外地的代理機構。它最初是一種臨時設定,並只管軍事,後演變為兼管民政,其長官也由中央官吏演變為地方官吏。其間從伐金到滅宋,歷經70餘年,平宋以後成了元朝的行政區劃單位。

元省制

蒙古在太宗三年(1231年)即滅金的前三年,始立中書省,以著名的政治家、地理學家耶律楚材為中書令。入主中原後於憲宗初年(1251年),在燕京等處置設行尚書省。中統初年(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改置行中書省,其後屢屢增多,但是一直到元貞年間(1295—1296年)行省的設定和轄區還都很不固定,即在忽必烈統一中國(1279年)後的20年中行省制並未固定下來,直到13世紀末、14世紀初的元成宗時期才開始固定,逐步形成元代省制行政區劃。

1.行省

元英宗至治時(1321—1322年),全國劃分為12個一級行政區:1箇中書省、11個行中書省。中書省為中央機構中書省的直轄地區,又稱都省、腹里,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東以及河南和內蒙的部分地區。十一行中書省為嶺北、遼陽、陝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廣、雲南、四川、甘肅、征東。其中,征東行省即高麗國,行省負責人由高麗王兼,性質與內地行省不同,所以也有人認為只有10個行中書省。元末,又分出許多行省,如中書省分出山東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有些行省區域過大,又劃置分省,如福建行省內置建寧、汀州、泉州分省。可見,元末行省制也已開始混亂。

2.行省以下的單位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區劃略同於宋,行省下轄路,路領府、州,府、州轄縣。但也有不轄縣的路、府、州;不隸於路的府、州,而直隸於行省。直隸於行省的府、州稱為直隸府、直隸州;隸於路的府、州,稱為散府、散州。從圖11可以看出,當時與路平級的直隸州、直隸府為數不少。另外,元仿宋的“軍”行政區劃,置有軍和安撫司,為數不多,都在邊境少數民族的區域內置設。軍有直隸於行省的,也有歸路統轄的;安撫司都直隸於路。元代在一個中書省、11個行中書省下,置路185,府33,州559,軍4,安撫司15,縣1127。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區劃雖略同於宋,元代的行政區劃已與宋朝的有原則上的區別:(1)最高一級的行政區劃是行省(或簡稱省),已不是路。宋朝的最高一級行政區劃——路,在元朝已降為第二級行政區劃單位;(2)在宋朝,府、州是轄於路之下的,在元代已有相當數量的府、州成為直隸府、直隸州,與路並列;(3)宋是三級行政區劃系統,元則有三級、四級,而且以行省—路—府或州—縣四級區劃系統為主。

明省制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蘇省南京市),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行省制,只在洪武元年(1368年)廢元中書省,轄境分屬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和山東承宣布政使司;同時改江南行中書省為中書省,以示國都所在。但元的行省制在元末已出現混亂,不全面改革整頓已難以維持國家權力,於是在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革元代行省制度,宣布最大的行政區劃是布政使司,由布政使總一省的行政大權,其性質仍同行省,因此習慣上還稱為省。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為加強皇權,罷中書省,六部直屬皇帝,原中書省所轄的地區也歸六部,名為直隸。於是,把當時國都所在的應天府(治所在今南京市),即相當於今江蘇、安徽二省和上海市的地區改稱直隸,也稱京師。明成祖朱棣於永樂年間遷都順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旋即將今北京、天津二市和河北省的大部分地區改稱為直隸(即京師),而原直隸改稱南直隸,又稱南京。自宣德三年(1428年)以後,全國統分為兩京、13布政使司。兩京是京師(即北直隸)和南京(即南直隸);13布政使司簡稱13司,俗稱13省,為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因習慣上也稱一個直隸區為一省,所以又有15省之說。布政使司(省)下轄府,府下領州,州下領縣。州有兩種:直隸布政使司的直隸州;隸於府的散州。明代布政使司(省)以下的行政區劃單位有這樣幾項改革:(1)在宋代為最高行政區劃的路,在元朝還是主要的第二級行政區劃單位,在明朝則被完全廢除了;(2)唐朝創立的府,在明代第一次成為高於州一級的行政區劃單位,明代的府相當於元代的路;(3)與元朝一樣,實行三、四級行政區劃系統,而且以省(布政使司)—府—州—縣的四級區劃系統為主。據統計,明在15省下有“府百四十,州百九十三,縣千一百三十八”;另有“羈縻(即藩屬)之府十九,州四十七,縣六”。

清省制

清初承襲明制,地方行政機關分省、道、府、縣4級,但將明時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稱為省。

清初為便於統治明代故土,清世祖仍沿用明制15布政使司,只是改北直隸為直隸,南直隸為江南布政使司,即廢除了南京為國都的地位。康熙初,改布政使司為省,因認為全國區劃為15省,其制過大,所以分湖廣為湖南、湖北兩省,分江南為江蘇、安徽兩省,分陝西為陝西、甘肅兩省,全國共為18省。

在邊疆,清王朝施行與內地不同的行政區劃,乃由中央設轄區,委派重臣,如在東北地區設奉天(盛京)、吉林、黑龍江和在外蒙古設烏里雅蘇台、在新疆設伊犁5個將軍轄區,在西藏、西寧設辦事大臣轄區,以及由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轄的內蒙古盟旗,連同內地18省,全國共為26個政區。清光緒十年(1884年)置新疆省,十三年(1887年)建台灣省,三十三年(1907年)改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個將軍轄區為省,加上內地18省共為23省。因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清政府簽訂了賣國求榮的馬關條約,台灣省被割讓給日本,所以史稱22省。清朝的22省,為中國現代省的政區劃分奠定了基礎。

清代省以下的各級行政區劃單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轄府和直隸州,府下領散州和縣。所不同的有以下幾點:(1)增加了行政區劃單位——廳。這是清代在新開發地區所設定的區劃單位,

有直隸廳和散廳之分,直隸廳與府、直隸州平行,直隸於省,絕大多數不領縣;散廳隸屬於府,與散州、縣相平行,成為最基層的行政區劃單位。(2)在元、明兩代不論是直隸州,還是散州,一般均領縣。(表8、9)在清代省轄的直隸州才領縣,而府轄的州則不領縣。(表10)(3)元、明兩代的行政區劃系統都是由三級和四級系統混合組成,並以省—府—州—縣的四級體系為基本的系統。在清代則是三級行政區劃系統,且以省—府—縣和省—直隸州—縣為主。(4)在邊遠轄區和省,除了在部分農業區設定府、州、縣外,在內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東北的奉天、吉林和黑龍江,建立盟、旗行政區劃單位。盟相當於內地的府,旗相當於內地的縣。在西藏則設立營。在清代,直隸廳的地位低於府,但高於直隸州,因此清朝省以下的行政區劃單位的稱呼一般為府、廳、州、縣。據《清史稿·地理志》記載:自清德宗光緒年間置22省,有府、廳、州、縣1700多。

省級政區

一級行政區劃

中國的一級行政區劃,地方最高行政區域名。源於古代省制。在古代,省指天子所居之所,宮禁。唐有三省六部,“尚書省”為其一。最初是金國在重要的地方設定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元代中央行政機關叫“中書省”,又於各路(各行政區)設“行中書省”(中書省派出的機關),簡稱“行省”,最後簡稱為“省”。“省”由此發展而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人民政府,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由省長、副省長、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組成,每屆任期5年,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省人民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主要職權有:貫徹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國務院的決議和命令,依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規章,發表決議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領導所屬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任免、獎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管理本省的經濟、文化、教育、科學、衛生、民政、公安、民族事務、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 截至2011年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其中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現列表綜述如下:

直轄市表

直轄市 簡稱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慶市

省列表

省份 簡稱 省會
河北省 石家莊
山西省 太原
遼寧省 瀋陽
吉林省 長春
黑龍江省 哈爾濱
江蘇省 南京
浙江省 杭州
安徽省 合肥
福建省 福州
台灣省 台北
江西省 南昌
山東省 濟南
河南省 鄭州
湖北省 武漢
湖南省 長沙
廣東省 廣州
海南省 海口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貴州省 貴或黔 貴陽
雲南省 雲或滇 昆明
陝西省 陝或秦 西安
甘肅省 甘或隴 蘭州
青海省 西寧

自治區表

自治區 簡稱 首府
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
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
西藏自治區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

特別行政區表

特別行政區 簡稱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建設兵團表

生產建設兵團 簡稱 司令部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兵團 烏魯木齊

由來

河南

以大部分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後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曾設開封,後移至鄭州。 主要城市:鄭州、鶴壁、周口、開封、洛陽、商丘、平頂山、安陽、新鄉、焦作、許昌、南陽、信陽、濮陽、濟源、駐馬店、漯河。

河北

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宋設河北路,後分河北東、西路;金分河北東路設大名府路;元設燕南趙北道;明設北平省,後廢省,所有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北直隸;清改直隸省;1929年民國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曾設保定、天津,建國後改設石家莊。 主要城市: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台、保定、張家口、承德、滄州。

北京

北京最初見於記載的名字是“薊”,從先秦時代的北方重鎮,到遼陪都、金中都、元大都,再到明清的北京城,這座城市經歷了數千年複雜而漫長的演化歷程。歷史上北京的北平之稱早已有之。那是1368年,朱元璋手下大將徐達攻占元朝大都之後,即對大都城進行改建。第二年,朱元璋下令將元大都改稱北平府,有“平定了北方,從此安寧平靜”之意。到1403年,朱棣定都北平時,才改名北京。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又將北平改為北京。

天津

天津最早的名稱叫做直沽寨,元代改為海津鎮,正式稱為天津是在明代。朱棣做了皇帝後,就把他率兵“渡直沽,晝夜兼行”曾經路過的渡口賜名“天津”。“津”是指渡口。“天津”的意思就是“天子經由之渡口”。 當然,天津也被叫做“天津衛”。這也和朱棣有關。“衛”在當時是軍隊的設定名稱,由於天津和都城北京離得很近,是北京的門戶擔負著安全護衛的任務。於是朱棣在公元1404年將天津設立了衛,10個月後又設立左衛,公元1406年又設立右衛。清順治年間,順治皇帝將左右2個衛歸併到天津衛,三衛合一。民國期間曾作為河北省省會。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並在新中國成立那天正式成為直轄市。

山東

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後分京東東、西路;金更名山東東、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後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濟南、菏澤、濱州、青島、淄博、棗莊、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德州、聊城、臨沂、日照。

山西

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屬河東道;宋設河東路;金分河東北、南路;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太原、大同、陽泉、長治、晉城、忻州、臨汾、運城。

黑龍江

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七台河、伊春、黑河、雞西、雙鴨山、鶴崗、綏化、大興安嶺地區。

吉林

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乾都司;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長春、吉林、松原、白城、四平、遼源、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通化。

遼寧

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唐屬河北道;遼置東京路;金仍之;元置遼陽行省;明為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改奉天將軍,再改盛京將軍,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國改遼寧省,為遼寧得名的開始;偽滿復改奉天省,1945收復後仍改遼寧省;建國初分遼東省和遼西省,後合併恢復遼寧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瀋陽、大連、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阜新、遼陽、盤錦、鐵嶺、朝陽、葫蘆島、興城、海城。

浙江

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唐屬江南東道,設浙東觀察使和浙西觀察使;宋置兩浙路,南宋又分兩浙東路和兩浙西路,簡稱浙東路和浙西路;元設浙東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置浙江省,後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一直在杭州。 主要城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台州、麗水。

江蘇

以江寧、蘇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東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兩浙西路和淮南東路;元屬江東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東江北道;明代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江蘇省,為江蘇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蘇北行署和蘇南行署,後合併恢復江蘇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初設蘇州市,抗戰時設於鎮江市,建國後設於南京市。 主要城市:南京、無錫、徐州、常州、蘇州、南通、連雲港、淮安、揚州、鎮江、鹽城、宜興、太倉、張家港、江陰。

上海

唐宋時期,上海舊城廂一帶是個漁村,在它的東面有兩條河注入東北方的華亭海(今高橋、長江口一帶)。東面一條叫下海浦,西面靠近漁村的一條叫上海浦,漁村即以此為名,叫上海。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民國初年,上海縣及周邊鄉鎮從江蘇劃出設立上海特別市;1949年,原上海特別市再次劃入原屬江蘇的崇明、青浦、南匯等地設立直轄市。

安徽

安徽省 安徽省

以安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和淮南西路;元屬江東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後分設安徽省, 為安徽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後合併恢復安徽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初設安慶,建國後設於合肥。 主要城市: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馬鞍山、淮北、銅陵、安慶、黃山市、阜陽。

江西

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後設江西觀察使,為江西得名的開始;宋置江南西路,簡稱江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及江西湖東道;明置江西省,後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南昌、九江、贛州、上饒、宜春、撫州、吉安、景德鎮、萍鄉、新余、鷹潭。

湖南

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後設湖南觀察使,為湖南得名的開始;宋稱湖南路;元設嶺北湖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長沙。 主要城市:長沙、郴州、株洲、湘潭、衡陽、永州、岳陽、張家界、益陽、常德、懷化。

湖北

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省會武漢(初期為原武昌)。主要城市:武漢、黃石、十堰、荊州、襄陽、宜昌。

新疆

以其為故土新歸而稱新疆。唐宋為西域;元明為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南部稱準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又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其時貴州新辟疆土亦稱新疆);清末設新疆省,是為新疆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後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烏魯木齊、克拉瑪依、昌吉、塔城、伊寧、庫爾勒、阿勒泰、阿克蘇、喀什。

新疆建設兵團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命令駐疆人民解放軍大部集體轉業脫離國防部隊序列,組建生產建設兵團,其使命是勞武結合,屯墾戍邊。實行“軍、政、企合一”的特殊社會組織。享有省級行政許可權受中央人民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管轄。兵團的土地面積7.43萬平方千米,占全國農墾總面積的1/5,兵團下設14個師(其中包含1個建築工程師)及185個農牧團場(其中包含11個建築工程團),主要城市:石河子市,阿拉爾市,圖木舒克市,五家渠市。

雲南

以在雲嶺之南得名。漢即設雲南縣,為雲南得名的開始。唐為六詔,後為南詔;宋為大理國;元置雲南行省及雲南諸路道;明置雲南省,後改雲南布政使司;清改雲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大理、麗江、景洪、潞西、瑞麗、香格里拉。

貴州

以貴山得名。唐為黔中道;宋屬夔州路;元屬湖廣行省;明置貴州省,後改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省名至今未變。主要城市:貴陽、安順、遵義、六盤水、畢節、銅仁、都勻、興義、凱里。

福建

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江南東道,後設福建觀察使,為福建得名的開始;宋置福建路;元設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後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福州、廈門、泉州、三明、漳州、龍巖。

台灣

以台灣府得名。唐宋均為化外地;元在澎湖設巡檢司,兼管台灣漁民;明為荷蘭所占,明末鄭成功收復,設東寧省及承天府;清鄭氏,設台灣府及台廈道,是為台灣得名的開始,並正式稱台灣島,後改台廈道為台灣道;清末由福建省分設台灣省,後為日占,仍稱台灣;民國收復,恢復台灣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台北、高雄、基隆、新竹、台中、嘉義、台南。

寧夏

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後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陝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後置寧夏省;建國後撤消併入甘肅省,後設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銀川、石嘴山、吳忠、固原、中衛、青銅峽。

西藏

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拉薩、昌都、日喀則。

四川

以益梓利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屬劍南道和山南東、山南西道;宋設川峽路(註:非川陝路),後分設西川路和峽西路,再分西川路為益州路和梓州路,分峽西路為利州路和夔州路,合稱四川,其間設四川制置使,為四川得名的開始,後改益州路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為利州東、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後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國初分為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後合併恢復四川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成都、綿陽、自貢、攀枝花、瀘州、德陽、西昌、宜賓、南充、雅安。

重慶

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趙惇先被封為恭王,然後立即又繼承了帝位(宋光宗),自己認為這是雙喜臨門,於是將恭州改名為重慶府。重慶由此得名。1997年,原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黔江地區由原四川省分設出設立第四個直轄市——重慶市。

內蒙古

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後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後均改省;1947年中共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烏海、赤峰、呼倫貝爾、烏蘭浩特、通遼、錫林浩特。

廣西

以嶺南東道、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後改廣西布政使司;清改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政府駐地初期在桂州(桂林),後移至南寧。主要城市:南寧、桂林、柳州、梧州、玉林、北海、百色、防城港。

海南

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後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後設海南行政區,仍屬廣東省,1988升格為海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海口、三亞、儋州、瓊海、萬寧、文昌、通什、東方、三沙市。

青海

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元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屬朵甘都司等;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西寧、德令哈、格爾木。

甘肅

以甘州、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關內道和隴右道;宋時東部屬宋秦鳳路,西部屬西夏;金分秦鳳路為秦鳳、臨洮、慶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省名至今未變。主要城市:蘭州、嘉峪關、金昌、白銀、天水、酒泉、敦煌、武威、張掖、定西、平涼。

陝西

以陝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屬京畿道和關內道;宋初設陝西路,為陝西得名的開始,後分設永興軍路,以軍事?延、?寧、環慶、秦鳳、熙河五路設陝西五路經略使;元設陝西行省和陝西漢中道;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主要城市:西安、寶雞、鹹陽、漢中、延安、榆林、安康、渭南、銅川、商洛、楊凌示範區。

廣東

以嶺南東道、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唐初地方設州、縣。嶺南45州分屬廣州、桂州、容州、邕州、安南5個都督府(又稱嶺南五管)。655年以後,5府皆隸於廣州,長官稱為五府(管)經略使,由廣州刺史兼任。756年(肅宗至德六年),升五府經略使為嶺南節度使。862年(懿宗鹹通三年),嶺南道劃分為東、西道,東道治廣州,廣東屬嶺南東道,這是廣東省名中“東”字的由來,也是兩廣分為東西的開始。997年(宋太宗至道三年),廣南路分為廣南東路和廣南西路,東路治所在廣州,西路治所在桂州,廣東大部分屬廣南東路,“廣東”即廣南東路的簡稱。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廣東道為廣東等處行中書省,並將海北海南道改隸廣東,廣東成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清初承襲明制,地方行政機關分省、道、府、縣4級,但將明時的布政使司正式改稱為省。“廣東省”名稱正式使用,所轄範圍與明廣東布政使司相同。清設總督管轄廣東、廣西兩區,稱“兩廣總督”,初駐肇慶(廣東巡撫駐廣州),1746年移廣州,省名至今未變。廣東主要語言粵語,潮汕話,客家話。主要城市: 深圳、廣州、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湛江、江門、中山、東莞等。

香港

舊時屬於廣東省,明朝時期,香港以生產及出口香木為主,常於石排灣(即今日之香港仔)把香木用船運往廣州,故有「香港」之稱,意思為「香木的港口」,而當時位於港灣一帶的村落,則名為香港村。 後來,英軍第一次抵達香港時,途經香港村,英軍詢問該處地名,引路者地方口音說了「香港」二字,英軍即便稱此處為「HONG KONG」,「HONG KONG」(香港)自此成為全島的總稱。

澳門

舊時屬於廣東,從十六世紀上半葉開始,“蚝鏡澳”或“澳門”已經成為這一地區最常見的稱謂。“蚝鏡”一詞緣自此地處在江水入海處,盛產“蚝”,即牡蠣;而主要產區南灣、北灣位於澳門半島西部的東、西兩側,遙遙相對,碧波粼粼,“規圓如鏡”,故名“蚝鏡”。明、清兩代在提及蚝鏡的典籍中,大多將“蚝”字改為“濠”或“壕”。清代第一、第二任澳門同知印光任、張汝霖在其合撰的中國第一部澳門地方志《澳門記略》中釋為:澳門“有南北二灣,可以泊船,或曰南環。二灣規圓如鏡。故曰濠鏡,是稱澳焉”。“澳門”之名,出處有二。一說澳門半島有南台、北台(即今日西望洋山,東望洋山),兩山相對如門;一說澳門半島之南有氹仔島、路環島與大、小橫琴島四山分立,成十字形,曰十字門,亦稱澳門。

速記歌謠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速記歌謠:

版本一

兩湖兩廣兩河山

五江雲貴福吉安

雙寧西四北上天

慶蒙台海青甘陝

還有港澳和兵團

1、本歌謠最初由周恩來總理創作,後幾經傳播修改,又因海南、重慶相繼建省,再加擴充。此處選用的為人教版國中地理書中的版本。

2、內容註解:

兩湖:湖南,湖北;

兩廣:廣東,廣西壯族自治區 ;

兩河山:河南,河北,山東,山西;

五江:江蘇,江西,浙江,黑龍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雲貴福吉安:雲南,貴州,福建,吉林,安徽;

雙寧:寧夏回族自治區,遼寧;

西四北上天:西藏自治區,四川,北京,上海,天津;

慶蒙台海青甘陝:重慶,內蒙古自治區,台灣,海南,青海,甘肅,陝西;

港澳和兵團: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註:以上是34個省級行政區,加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35個)

版本二

京津滬,遼吉黑,冀魯豫,晉陝甘,

閩粵瓊,川滇黔,蘇浙皖,湘鄂贛,

青新寧,蒙藏台,渝港澳,桂兵團。

版本三

京華余香,前績蒙譽。京華渝湘,黔冀蒙豫。

傲盡傾岳,窮劊黑擄。澳晉青粵,瓊桂黑魯。

憫疾惋葬,勻閃乾護。憫吉皖藏,雲陝甘滬。

鬼顛汰獰,療輒龍蘇。貴滇台寧,遼浙隴蘇。

穿津扼港,勤乾新曙。川津鄂港,秦贛新蜀。


版本四

兩湖兩廣兩河山

五江二寧青陝甘

雲貴西四北上天

內重台海福吉安

還有港澳好河山

版本五

中華大陸,二三省圖;港澳特殊,台灣待覆。

北京首都,地位突出;政治中樞,精神支柱。

上海稱滬,經濟為主;東方明珠,穿雲破霧。

天津陪護,太子讀書;濱海輸出,國際服務。

重慶山路,水脈為輔;鑲嵌天府,地上火爐。

直轄有數,四個已足;自治民族,一手有五。

互通有無,關係鞏固;歡欣鼓舞,盛世宏途。

湖北千湖,中部門戶;河南臨屋,炎黃二祖。

江蘇勞務,打下基礎;廣東起舞,大國征途。

黑龍寒苦,雄雞頭顱;福建在腹,經商為富。

貴州提速,更加幸福;四川重塑,地震走出。

雲南邊路,風景獨樹;青海凝露,戈壁珍珠。

遼寧有虎,生態修復;山東為魯,孔孟之儒。

河北守護,京城舒服;山西資助,善能陳醋。

吉林巡撫,東北總督;浙江杭蘇,煙雨如哭。

安徽風俗,曾屬孫吳;江西文物,革命出處。

湖南有汝,天意相助;陝西黃土,埋葬大墓。

甘肅石窟,眾多民族;海南島庫,熱帶生物。

內蒙稱古,喜好歌舞;廣西壯族,山水一路。

西藏放牧,大山藏布;寧夏回族,禮儀湯沐。

新疆維吾,爾來歡呼;首府烏魯,木齊為都。

各省互動,高速飛渡;直通網路,善用百度。

一一綜述,地理有數;付坤發布,流傳千古。

1.本歌謠名為中國地理賦,老河口付坤創作,朗朗上口,便於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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