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元輔吏部郎中制

《盧元輔吏部郎中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盧元輔吏部郎中制

敕:六官之屬,升降隨時,獨吏部郎班秩加諸曹之右,歷代迄今,未嚐改也,則其典職之重、選用之精可知矣。洛州刺史盧元輔,深於文,敏於行,加以剸犀之利,洞膽之明,挈而用之,無往不適。連領大郡,至於三四,劃訛剔弊,迎刃有聲。宜付劇司,俾之藻制。曹選郎缺,用爾補員,歲調方殷,佇揚乃職。可尚書吏部郎中。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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