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區農村社會保險中心

單位名稱

盤龍區農村社會保險中心

工作職能

一、負責全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制定全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宣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對街道(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加強管理,定期進行培訓、指導、檢查;
三、擬定農村養老保險費用籌集辦法、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給付標準;及時將保險費的支付、積存和運營情況報告上級部門,定期向保險對象公布養老保險費收入與保險金支出等情況;
四、負責全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業務,辦理承保、轉保、退保、養老金髮放工作;
五、編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
六、負責農保業務檔案管理,妥善保管各種資料,建立健全登記收發、領用制度,做到帳實相符;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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