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武器裝備管理
(2)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軍事訓練和政治教育
(3)組織民兵完成戰備執勤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和參加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
(4)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登記、統計工作
(5)協調教育部門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
(6)負責徵兵工作
(7)負責同級黨委人民武裝委員會和同級政府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擬制本區域內的戰時動員計畫
(9)負責本部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
(10)負責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管理
(11)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退出現役軍人的安置和軍屬、烈屬的優撫工作
(12)負責戰時兵員動員,組織民兵參軍參戰
(13)完成上級和地方黨委、政府賦予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