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拉奇主義

簡史411年,伽肋斯糾因拒絕收回否認原罪與嬰孩洗禮的主張而遭迦太基(Carthage)主教的絕罰。 228),也絕罰了白拉奇主義(DS 1724-1804)強調「人是他自己命運的唯一主人」,形式上宛如斯多亞主義的論調;斐希德(J.G.

概念

白拉奇多多少少受到斯多亞主義(Stoicism)的影響,他主張人的自由意志完美無疵,人憑此便能守好一切誡命而得救恩,不需「外來的」恩寵的幫助。由此推論出原祖父母的罪(所謂的因性原罪)是他們個人的事,不致流傳給後代。既然人生而無原罪(果性原罪),嬰孩洗禮便毫無用處,若嬰孩夭折,即使未領洗可直接進天國;救恩並未給人類新生命,基督只用自己的表樣來幫助人類;祈禱對他人的皈依無所裨益。這些思想無異否認了「預定」的奧秘,天主只充當人類救恩戲劇里的督察員而已。

簡史

411年,伽肋斯糾因拒絕收回否認原罪與嬰孩洗禮的主張而遭迦太基(Carthage)主教的絕罰。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在其反駁白拉奇異端的論著中強調:人的自由意志甚為薄弱是原罪的後果所致,故人類不斷需要天主的救恩,並強調恩寵(新約的恩寵)是內在的,是天主白白賞賜的,但義人藉恩寵之助所完成的善功,堪受賞報。熱羅尼莫(Jerome, 約340-420)也著書極力駁斥白拉奇,所持的立場類似奧斯定,但熱羅尼莫因文中辱罵的口吻以及斷章取義的引證,削弱了反擊的力量。416年在非洲的迦太基會議和Milevis會議中公然棄絕白拉奇和伽氏的學說;次年教宗依諾森一世(Innocent I, 401-417)批准此兩會議並絕罰了白氏和伽氏(DS 219)。418年,教宗佐西穆(Zosimus, 417-418)本是同情此異說的,後來他看出此異說採用模稜兩可的言詞之危險性與伽氏的不服從,乃許可何諾里烏大帝(Honorius, 395-423)放逐此兩主腦人物,同年迦太基會議再次譴責白氏的誤謬(DS 222-230)。
此後,白拉奇派由儒利安主教所領導,他和奧斯定展開了論戰。儒利安的思想比白氏和伽氏更偏激,如他說「藉著自由意志,人變為『成人』;已被天主解放了」;其實儒氏主要的爭論點是「原罪乃摩尼教異說的重現」。431年的厄弗所大公會議不但絕罰奈斯多利派(參 228),也絕罰了白拉奇主義(DS 267-268);此會議給後者致命一擊,東西教會因而聯手對付後者。

後世影響

康德(I. Kant, 1724-1804)強調「人是他自己命運的唯一主人」,形式上宛如斯多亞主義的論調;斐希德(J.G. Fichte, 1762-1814)的哲學使基督宗教的恩寵觀念和永生的觀念都俗化了。
存在主義無神論受到同樣思想的影響;但無神論卻比白拉奇更遠離基督信仰,因為至少白拉奇還相信神的存在。

天主教相應觀點

人文主義間彼此的衝突,正顯出人們對奧斯定與白拉奇主義間的爭論始終感到興趣。白拉奇迷於舊約,而未能瞭解神學上「恩寵」的真義,竟把恩寵看成人類行為的外在助力。事實上,他所拒絕的「內在恩寵」便是基督的恩寵;人為了善用自由需內在超性的幫助,正表示人之存在並不是一個自我滿足的個體,而需與他人聯合,與耶穌基督(救主)及天主聖三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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