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將病理性的自戀作了如下的定義:需要讚美的、表現在幻想上和行為上的瀰漫性“無所不能”,缺乏共情,常始於幼年,並一直持續到目前,且符合以下五條或更多的標準:
第一,誇大成就和天賦,在沒有相應的成就下,期待被看作是最優秀的;
第二,被無限制的成功、權力、才氣、美麗或理想愛情的幻想所迷惑;
第三,相信自己是特別的和唯一的,並相信自己僅能被其他同樣特別的或高地位的人理解,或應該被聯想到與上述的人為一類;
第四,要求過度的讚美;
第五,有特權感,比如,無由地期待特殊的好的對待或他人對他(她)期待自動的順從;
第六,攫取他人的利益,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第七,缺乏共情的能力,無欲望去認識或認同其他人的情感和需要;
第八,常常嫉妒他人或相信其他人嫉妒自己;
第九,表現出一種高傲自大的行為或態度。
臨床表現
由於缺乏共情,自戀者絲毫不會考慮他人的想法,而將自己的意願以“一廂情願”的方式折射到他人身上。由於相信自己才是唯一的,因而,自己的願望應該馬上完全能夠得以滿足,別人的想法應該超不出自己的想像之中。
如一個病人在偶然看到他的心理治療師也會站在馬路邊吃早點時,在後來的治療中他抱怨道:“我萬萬沒想到您作為一個從國外回來的留學人士竟也會和那些平民一樣在馬路邊吃飯!您應該是在西餐廳中聽著優雅的音樂,拿著刀叉蘸著黃油吃麵包。”
這類人看人的標準在於是否符合自己的想像,因此,在現實表現出與自己想法存在著差距的情況時,病理性自戀者會逃避現實,遠離人群和社會,或者為內心的“自戀形象”做出出格的行為,如有的連環殺手在殺人後說自己是上帝派來結束這些人的痛苦的,或者無所謂地說自己不過開了一個未辦營業許可證的殯儀館。
其實,在生活中我們常可見到有類似人格特徵的人,如演員或藝術工作者,他們有高智商和漂亮的外貌,有較好的工作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在公眾場所中有較好的人格評價,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對讚美成癮。這也許是職業使然,或者應該說,是他們的人格促使他們選擇了職業。健康的自戀可以使人充滿信心並勇氣十足地去完成事業,不過,由於自戀會導致對別人感受的忽視,所以在發展親密關係上有時很容易出現問題。病理性的自戀總是以嚴重的人際關係障礙為代價的。
自戀讓人沉醉,有的自戀不僅無妨,而且衍生出動人的故事:那西斯為迷戀自己的形象憔悴而死,同時,還可以有完美的“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境界。病態的自戀則將對自己欲望的追求建立在對別人價值、自尊蔑視的基礎之上,而且他們並不覺得自己需要治療。
心理治療對此類病人需要花費相當大的氣力,弗洛伊德當年甚至推斷:自戀者由於移情較難產生,所以無法治療!現在,人們已經知道,病理性的自戀是需要並可以通過心理治療的方法進一步適應社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