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成立於2006年,是一個由對創業有極大熱情的在校學生組成的大學生社團。


1.社團介紹
全稱: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
簡稱:大學生創業者協會
所屬學校:畢節學院
成立時間:2006年
掛靠單位:畢節學院經濟管理系
指導老師:夏琨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成立於2006年,是一個由對創業有極大熱情的在校學生組成的大學生社團。協會以創業指導和創業實踐為主要內容,成立創業聯盟和創業大講堂,組織開展各項創業大賽,承接各類業務項目,開展各類創業培訓,積極引導協會成員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職業觀、創業觀。
2.社團組織結構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組織結構圖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組織結構圖

3.社團圖示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LOG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LOG

協會Log從形象上看猶如一個攀登高峰的運動員,表現了不畏艱險、勇往直前的精神。在廣義上又可代表所有在路上的創業者,表達了“創新、創業”的理念。
協會Log以綠色和紅色為主色調,富有生命的活力和激情,增添了向前、明快的動感和意蘊,抒發了創協人面對挑戰,追求美好人生的創業激情。
協會Log形似漢字“創”,並與數字“06”(06年協會創立)巧妙的組合在一起,相得益彰,表達了創協人把協會打造成為一個優秀社團的強烈願望。體現了協會所倡導的“勵志照亮人生,創業改變命運”的核心價值觀。
4.社團聯繫方式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聯繫電話:15085795625
5.社團章程

畢節學院大學生創業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能力,讓有創業激情的同學有一個自我展示的舞台,提高同學們的管理能力、實踐水平,為未來創業做好充分的準備,真正為我院學生就業開闢途徑。
第二條 協會名稱:“畢節學院大創業者協會”
第三條 組織管理接受學院領導,由經管系具體承辦。
第四條 協會性質:學習性、社會性。
第五條 協會宗旨:鍛鍊實踐能力、發覺個人潛能、發揚創新精神、培養創業意識。
第六條 協會口號:創造自我、創造未來。
第二章 活動內容
第七條 舉辦創新活動(思想創新、技術創新)。如實驗課、多媒體授課外、討論式教學、專題研討及課外發明創造活動、暑假社會實踐活動等豐富多彩的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激發學生的創新欲望,發揮學生的創新能力。開展模擬實戰。正確認識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尋求對大學生進行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培養的有效途徑。推動從創新走向創業。
第八條 在學校團委的組織下參加省、全國的“挑戰杯”大學生創業大賽。提高同學們的管理水平和實踐能力,真正為學生開闢就業途徑。
第三章 協會發展目標
第九條 近期目標:
1. 本學期收集創新作品(思想創新、技術創新),從創新起步,最終走向創業。
2. 本學期完成協會的組建工作,並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對協會進行宣傳。
3. 積極聯繫校內老師,組織會員參加培訓,學習有關創業的基礎知識與實踐技能,增長與創業相關的知識。
4. 協助各社團組建社團聯盟,增強我校社團整體力量。
5. 積極組織參加全國大學生“挑戰杯”創業大賽,力爭取得優異成績。
6. 設立創意庫——面向全校徵集各種創意及活動想法,儘量付諸實踐。
7. 設計協會的會徽。
8. 製作協會名片,向企業散發,以宣傳協會並與企業建立固定合作的關係。
第十條 遠期目標
1. 協會計畫通過2-3年的努力,將自身建設成為一個理論與實踐於一身,並有強烈創新精神的優秀團體。
2. 通過參加創業大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協會和學校的知名度。
3. 積極爭取風險投資,創辦實業。
4. 將協會打造成為最有影響力的社團,最願意參與的社團,最溫馨的社團,最有活力的社團。
第四章 會員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凡我校在校大學生身體健康、品學兼優,對創業有濃厚興趣,自願遵守本協會的章程願鍛鍊自己的創業能力,願意加入協會並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者,本人申請,經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協會會員。
第十二條 協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 會員一律品等,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 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3. 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4. 會員將得到本協會專門定製的會員卡。
5. 有權參加本協會舉辦或者承辦的各類活動並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實際情況選擇參加各類實踐活動。
6. 免費接受本協會組織的統一技術培訓。
7. 對本組織機構、幹部和協會內工作活動提出實際要求與合理批評及監督。
8. 有權閱讀會內的信息資料及在會內資料上發表意見和創業討論。
9. 有權了解財務收支狀況。
10. 會員可申請參加本協會管理組織的任何部門。
11. 會員有自由退會權。
第十三條 會員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 遵守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2. 積極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
3. 會員必須認真完成協會的內部工作。不假公利私、損人利己。
4. 維護協會的團結和統一,維護協會的名譽,為協會的整體形象服務。
5. 會員有義務向協會推薦有能力、有創業精神的同學(包括自薦)。
第十四條 會員證均統一印製頒發,丟失會員證要及時補辦。
第十五條 本協會建立會員檔案制度,記載會員參加活動的情況和表現。
第十六條 對於工作優秀、表現突出的同學,本協會將給予獎勵並記入檔案,並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畢業會員的檔案將長期保存,會員證做永久紀念。
第十八條 對不遵守協會規章制度,經幫助仍執迷不悟者,經理事會討論,給予退會處分。對自願退會者,本人提出申請,經理事會討論批准,準予退會,會員已經退會,將不得再加入,並註銷會籍。
第十九條 會員不得盜用本協會名譽組織活動。
第二十條 會員使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常委會批准。
第二十一條 會員如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經理事會討論給予退會、註銷會籍並交於學校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 根據會員表現及參加活動的情況,協會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
第二十三條 協會舉行的各項活動實行簽到制,會員無故缺席累計三次者,作自動退回處理。
第二十四條 獎勵機制
1. “十佳會員”和“優秀幹部”的評選條例:
(一) 評選條件:在會期間無違紀行為,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和協會規定的規章制度,樹立良好形象的會員。
(二) 評選標準:能帶頭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積極認真的開展工作,表現突出,集體意識強,為協會樹立良好的形象。
(三) 評選對象:“十佳會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或有各部門評優推薦的非部門負責人員。“優秀幹部”,在協會擔任要職的全體幹部。
(四) 評選的比例:“十佳會員”不超過會員的10%,“優秀幹部“不超過會員幹部總數的10%。
(五) “十佳會員”、“優秀幹部”每年表揚和獎勵的方式有: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品。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二十五條 協會組織機構:
會員大會

常務理事會

指導老師 會長 會長助理

副會長

財務部 秘書處 外聯部 宣傳部 策劃部
第二十六條 各部門職能:
1. 創業者協會實行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制度,會員代表大會成員由本協會所有會員組成,並定期召開會議,處理日常事物。它是創業者協會的最高機關,享有最高決定權、最高監督權、最高罷免權。在閉會期間協會事務由常務理事會處理。在特殊情況下(會長失職、離校等)常務理事會可代替會長處理日常事務。
2. 會員大會是本協會會員都應該參加的會議,協會開展重大活動以及幹部換屆程式等均應召開會員大會,會員大會須由全體協會三分之二的會員參加方可生效。
3. 理事會是由理事會成員參加的會議,成員由會長、副會長及各部部長組成,並在其中產生下一屆會長候選人。理事會的召開主要是對本協會的重大活動進行研究、策劃。
4. 會長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定期對個部門的工作進行檢查。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主持召開會員大會;確定本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抓好各階段的工作重心;督促並監督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會長履行以下的職權:
(一) 會員獎勵、處分的簽發權。
(二) 協會財務的審批權。
(三) 開展協會活動的領導權。
(四)會員幹部的任命權。
(五) 向理事會匯報工作的報告權。
(六) 向下級協會幹部傳達布置工作的傳達權。
(七) 聽取副會長匯報工作的知情權。
(八) 對外代表創業者協會,負責協會全面工作,起巨觀調控作用。
5.指導教師對本協會的重大活動指導、參謀的義務,同時理事會對指導教師的見解和觀點有研討的義務。
6.會長助理是會長的得力助手,主要負責協會會長收集、整理協會重要資料。
7.副會長是銜接會長和各部門的紐帶,負責把各部門的意見及資料上傳給會長,同時下達會長的旨意。協助會長強化協會內部的管理,協調並具體分管各部工作。
8.策劃部對本部的一切策劃活動均有策劃義務,主要包括兩部分:會議策劃、活動策劃。
9.宣傳部對本協會組織開展的活動有宣傳的義務,宣傳的方式有海報、廣播、傳單、媒介、網路等各種形式。
10.秘書處主要處理本協會的日常事務以及活動資料,安排組織例會的召開並作會議記錄。
(一) 負責協會召開的大小會議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同時協調好各部門與社團的工作,加強溝通和聯繫。
(二) 大型的活動計畫首先要經秘書處的審核,幫助起草完成再分工到各部。同時負責對本協會人員及各個部門機構負責人的基本資料的保管(如對各會員的登記註冊表、會員情況表、年度活動計畫、學期工作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保管),並做好登記作為年度評優的主要依據。
(三) 整理協會每次活動的總結和報告等。
(四) 秘書處要在新學期開始的兩個星期內將各部本學期活動計畫收集,並在學期末上交本學期工作總結。
(五) 負責會員工作考核。
(六) 擬定相關檔案,負責發給各部門負責人。
11.外聯部對協會可持續發展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主要職責包括聯繫講師辦講座,聯繫贊助商,對協會策劃好的活動拉贊助等。並負責協會的社會實踐活動,讓大家真正走進社會、認識社會。
12.財務部是協會生存的血脈,財務部人員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的心態理財,,不作假賬。
(一) 財務部負責本協會的財政收支及協會基本會費的監督和保管,每月進行一次審核,向全部成員公布結果。
(二) 不定期的對協會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三) 同時保管協會的所有財產以及接受捐助的經費。
(四) 向相關部門申請經費。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 有關部門、單位、團體、個人的贊助式捐款。
(二) 所舉辦活動的具體收入。
(三) 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為取保協會的正當開支和財務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 財務管理制度
(一) 設賬本對協會的各種活動經費支出作詳細的記錄,並在每月最後一周交理事會審核,且在審核以後向全協會成員進行財務公布。
(二) 協會賬本由財務部負責記錄、整理和保管,資金由財務部部長負責統一收取和支出並且接受理事會的監督。
(三) 全體成員有權監督協會的財務工作,若發現財務部的負責人或協會成員有任何貪污跡象,應立即向有關負責人反映,要求嚴厲查處。
2. 經費的支出以及報銷制度
(一) 活動及工作經費的使用由負責人詳細預算後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在財務部批准後方可使用,同時要求財務部將賬目計入賬本中,否則不予報銷。
(二) 活動及工作經費的報銷,因活動或工作支出需報銷的部門或個人須憑有效發票經會長簽字方給予報銷。
第七章 協會組成成員
第二十九條 普通會員:任何對科技、經濟管理感興趣的同學,都可以成為協會的一名會員,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參加各種活動,除維護協會榮譽外沒有更多的義務。
第三十條 工作人員:參與協會日常管理,為會員提供服務、組織活動,共同實現協會的目標和任務。應至少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 對社團工作有高度熱情、責任心、使命感。
2. 積極進取、有強烈學習新知識的欲望,嚴格要求自己。
3. 有團隊合作精神。
第三十一條 顧問團:指導老師
第八章 組織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協會在院系的領導下和顧問團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三十三條 協會各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在常務理事會的統一管理下開展工作。
第三十四條 協會各部門之間必須加強聯繫與交流,崇尚團隊精神,為協會的整體目標努力。
第三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各部門成員由會員推薦和常務理事會任命相結合的方式產生。
第三十六條 協會遵循民主集中原則,重大問題經常務理事會討論,由會長最終核定。
第三十七條 協會定期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討論協會有關事項。
第三十八條 會員如有違反校規校級、法律法規、協會章程者,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如有必要,需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例會制度
第三十九條 會員大會
(一) 協會每學期召開三至五次大會,如遇特殊情況加開緊急會議。
(二) 會員大會出席人員包括全體協會成員。
(三) 會議內容為總結工作和制定協會制度並進行討論以及選舉委員會委員。
(四) 每次大會召開秘書處將嚴格考勤,各部成員連續無故三次缺席,將取消其資格,其負責人必須做出書面檢查。
第四十條 常務理事會議
(一) 沒兩周周五19:00召開常務大會。
(二) 會議由所有協會幹部出席。
(三) 會議內容為會長進行下階段工作安排,各部匯報近期工作交流等。
(四) 不能出席者應及時請假。幹部將實行考勤制度,實行積分制,年終將進行綜合考評,確定優秀幹部名單。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審批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創業者協會理事會對該章程有修改,完善的權力。
第四十三條 創業者協會對該章程有最終的解釋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