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徹底摧垮國民黨政府在中原地區的經濟控制,建立人民經濟的新秩序,保護人民的經濟利益,中原解放區必須發行自己的貨幣,排擠、打擊、驅逐國民黨發行的貨幣,開展對敵貨幣鬥爭。
1948年4月,中原解放區暨豫皖蘇邊區行政公署發出《布告》:“為了解除蔣介石匪幫的經濟危害,保護人民利益,決定肅清法幣。”於是,一場以禁用法幣,發行中州鈔為中心內容的金融鬥爭開始了。
界首市作為豫皖蘇邊區的中心,是豫皖蘇邊區黨委對敵進行經濟鬥爭的戰略點和實驗地。界首市的金融貨幣鬥爭大體可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47年冬至1948年4月。在這一階段,成立了豫皖蘇邊區農民銀行,制定了《豫皖蘇金融貨幣暫行條例》,規定冀南幣、北海幣為豫皖蘇邊區的本位幣,決定在本區範圍內使用中州鈔,委託晉察冀銀行幫助印刷一元以上票面的各種中州鈔,界首市新鑫石印館承印中州鈔的角票和分票,面值是伍角、二角、一角和五分、一分等五種。當時,界首市的“拉鋸”局面尚未結束,形勢相當緊迫,需要作隨時轉移的準備。為了保證安全順利地印好鈔票,豫皖蘇軍區派了一個警衛班日夜守衛,嚴密封鎖訊息。鈔票印好,又經嚴格審查核准後,移交豫皖蘇邊區銀行,由會計股專人保管。
1947年冬,界首市場上已經開始使用自己發行的貨幣了。1948年3月初,界首市按邊區黨委指示,開始禁用法幣的試點工作。儘管環境還不穩,仍配備適當力量,採取“分期向外排擠,逐步縮小法幣流通範圍,最後將其擠死”的策略,使本幣逐步占領市場。界首市在3月份禁用2千元以下法幣,暫準5千元以上的法幣和本幣、銀元等在市場上同時流通。4月份又禁用5千元以下的法幣,只準2萬元的法幣和本幣、銀元在市場上流通。通過幾個月的努力和鬥爭,提高了本幣的信譽,動搖了民眾對法幣的信仰,為5月份全面禁用法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第二階段,1948年5月至8月中旬。這是貨幣鬥爭最激烈最關鍵的階段。4月,中原解放區中州農民銀行成立,它以“驅除蔣幣,保護物資,扶植生產,繁榮經濟”為目的:在中原地區辦理銀行各項業務,代表政府管理金融。邊區銀行和工商管理局名義並存,機構合一,加強力量,在全邊區範圍內開展驅除法幣,發行中州鈔為主要內容的對敵貨幣鬥爭,確定“打擊法幣限制銀幣,依託冀南幣,推行中州鈔,在情況必要,條件具備的地區,實現統一的中州鈔市場”,為這場鬥爭的總方針。根據這一方針,界首市民主政府以市長喬道三的名義,於4月間發出公告,“發行中州鈔,禁用法幣,是從經濟上保護人民利益的必要辦法”,“自本年5月1日起,禁止法幣在本市用”,“本市稅收、銀行貿易及行政款項,一律以中州鈔為會計單位,禁止以法幣為會計單位”。規定:“銀元一元值中州鈔二百元”。布告還規定:允許冀南幣、北海幣等友鄰區貨幣和銀元、銅錢等硬幣,同時在界首市場上繼續流通。
在界首市發行中州鈔伊始,困難重重,阻力很大,民眾反映說:“中州鈔、呱呱叫,出了界首人不要”。界首市決心衝破困難和阻力,保證貨幣鬥爭的順利進行。首先,抓住了宣傳教育這個環節,除在街頭巷尾張貼布告、通告、標語、漫畫外,還召開商人、居民、教員、學生等各種會議,耐心地反覆說明法幣給人民帶來的災難,禁用法幣,發行中州鈔的好處,表明政府的決心,號召民眾幹部回響號召,拒用法幣,使用中州鈔。其次,界首市採取了一些保護人民利益的政策,如:在一定時限內,允許擁有法幣的商行和個人,經登記後到銀行兌換中州鈔,由政府派人將法幣攜往蔣管區購回物資。再如:市政府運用普遍檢查和個人檢查、秘密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掀起民眾性查禁法幣的活動,造成強大的輿論壓力。但對於檢查出來的問題則採取慎重的態度,根據“大商人怕丟人,小商人怕沒收”的特點,採取了“對城市嚴,對鄉下寬,對本地商人嚴,對外來商人寬,對大商業嚴,對小攤販寬”的政策,以“打一警百,爭取多數”。從而促進了貨幣鬥爭的發展,使“市坊日趨繁榮,貿易愈益發展”。第三,根據中原局關於中州鈔的發行是“以中原各區全部分糧、公款、稅收及一切公益事業之財產為擔保”的指示,界首市非常注意物資保證,努力辦好貿易公司和公營企事業,堅持以200:l的中州鈔和銀元的比值,隨時允許人們持中州鈔到銀行兌換銀元。因中州鈔有強大的物資保證,在午季、秋季徵收時,政府只要中州鈔,不要包括銀元在內的其他貨幣,使中州鈔的威信大大提高。民眾反映說:“中州鈔,呱呱叫,拿著銀元買不到”。6月以後的界首市場已經肅清法幣,成為中州幣為主,友幣(冀南幣、北海幣)、銀元、銅元並用的混合市場了。
根據界首排除法幣,發行中州鈔的經驗,鑒於國民黨占領區物價飛漲,法幣慘跌的形勢,豫皖蘇行署於7月發出《關於貨幣鬥爭的緊急指示》指出:“堅決地打擊與迅速地驅除蔣幣,發行中州鈔,從經濟上保護人民利益,已成為當前的重要任務。”於是,一場民眾性的排除法幣的運動,在全邊區範圍內開展起來。邊區排除法幣的鬥爭分為三期:第一期為宣傳期,7月底以前完成,要求對全邊區所有村莊普遍宣傳一遍,並組織一些經濟工作隊,在主要集市上進行初步檢查。第二期為檢查期,要求於8月10日前對全邊區各地檢查一遍,勸告民眾拒用法幣,並將經登記而收集的法幣綑紮封包,派專人運往國民黨統治區換回物資。第三期為禁絕期,宣布自8月10日以後在全邊區範圍內全面禁用法幣。由於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宣傳教育,全面認真的自查互查,並運用一定的行政力量,造成了對法幣的“鎮壓”氣氛,終於將法幣逐出豫皖蘇邊區。8月19日,南京國民政府宣布:廢除法幣,改發金元券。這說明,邊區開展的對敵貨幣鬥爭獲得了決定性勝利。
第三階段,8月下旬至12月。這一階段貨幣鬥爭的主要內容就是抵制和打擊金元券。
南京國民政府為了彌補打內戰而出現的財政虧空,採取轉嫁給人民的辦法,大量發行金元券,他們欺騙老百姓說,金元券裡面有金子,強迫人民使用,強迫兌換人民的金銀。為了戳穿國民黨的欺騙,豫皖蘇行署發檔案貼布告,指出金元券和法幣毫無二樣,同樣給人民帶來深重災難,因此,絕對禁止金元券侵入本邊區,以根絕金元券的危害。
界首市作為豫皖蘇邊區的中心城市,積極喻應行署的號召。首先是搞好宣傳教育,他們經常組織市場檢查,開展“抵制金元券宣傳周”活動,請經濟學家駱耕漠給幹部民眾作報告,揭露金元券的欺騙性,使幹部民眾在思想上自覺抵制和拒用金元券。因而金元券很難侵入中心區。其次是禁止金銀出口。南京政府唆使投機奸商來邊區套取金銀,妄圖挽救其日益崩潰的財政經濟。為此,邊區決定禁止黃金白銀出口。界首市採取禁止銀元在市場流通,收效甚好,駱耕漠於9月1日給鄧政委的信中說:“界首已經停用銀元”,商人都知“金元幣之實質與法幣相同”,“停用後,銀元無法兌出,物價未起波動”。第三是調查物價變動情況。自中州鈔發行後,物價穩定,它與銀元200:1的比值一直保持,中州鈔已在民眾中建立了信譽,為民眾樂於接受,各種友幣也趨於穩定。為了及時了解本幣購買力的變化情況,邊區向下屬單位布置了調查各地物價變化情況的任務。按規定界首市除調查本市物價變動情況,還要調查了解國民黨統治區的蚌埠、上海等城市金融物價情況。界首市認真做了這件工作,掌握了很多有用的情況,並及時上報。這對邊區領導掌握全面情況,更好地指導全區金融貨幣鬥爭,起了很好的作用。
1948年12月24日,新華社曾以《中原解放區排除偽幣成功》為題發出電訊,指出:“中原解放區中州農民銀行,自6月份開始全面發行中州幣,堅決貫徹排除偽幣以來,在各階層人民熱烈支持下,業已取得決定性勝利。截至九月底止,根據豫皖蘇、豫西、桐柏、江漢四個軍區不完全統計,已有26個縣約1300萬人口的地區肅清了偽幣,有40個縣約700萬人口的地區,中州票正在排擠偽幣的過程中,排除了100萬至120萬偽幣,保障了中原解放區人民的切身利益”。
第四階段,1948年12月至1949年l2月。由於淮海戰役的勝利,金元券隨著南京國民政府的徹底失敗而徹底完蛋,數不清的金元券成為一堆廢紙,排除國民黨貨幣的鬥爭取得了徹底的勝利。
但是,在豫皖蘇邊區,包括界首市在內的市場上,仍有很多貨幣,如冀南幣、北海幣、中州幣等流通,雖然都是民主政府發行的貨幣,但種類繁多,幣值不一,使交易增添了折算的困難,有礙中州鈔的發行。1948年12月,豫皖蘇行署決定,以中州鈔為本區的唯一單位幣,立即停止友幣的流通。界首市隨即貼出布告,限期兌換友幣。一方面將已兌入的友幣封存上交,不再付出,另一方面組織力量以50:1的比值,從速兌回友幣。1949年初,友幣已停止使用,中州鈔成為市場上的唯一貨幣。
1948年12月,華北、西北、華東政府達成協定,統一三大解放區的金融貨幣工作,建立中國人民銀行,準備發行人民幣。界首市接到通知,停印中州鈔,準備印製人民幣。不久上級將印製鈔票的設備和人員調到鄭州南郊的老紗廠。界首市勝利地完成印製中州鈔的光榮任務。
1949年3月10日,中州農民銀行及其各分支行處,兼理中國人民銀行業務,同時停發中州鈔,發行人民幣,以“不宣而收”的方針,按中州鈔三元折合人民幣一元(舊幣)的比價,在市場上混合流通。至年底,在人心安定,經濟穩定的形勢下,中州鈔全部收回。中州農民銀行光榮地完成它的歷史任務而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