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生[河南省尉氏縣人民檢察院公訴局副局長]

田文生[河南省尉氏縣人民檢察院公訴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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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漢族,文化程度本科,一級檢察官、副科級檢察員,現任尉氏縣人民檢察院公訴局副局長。

1995年,田文生通過招考進入尉氏縣人民檢察院,先後在辦公室、監所科、偵查監督科工作。從檢17年來,田文生始終牢記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愛崗敬業,拼搏進取,任勞任怨,無私奉獻,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

他的先進事跡曾先後被河南電視台專題報導;被正義網、《河南法制報》、《公民與法》、《開封日報》等多家媒體刊發。2018年11月13日,榮獲“全國模範檢察官”。

人物事跡

公平正義,他是一個堅守本份的人

2011年上半年,在辦理一起普通刑事案件時,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託熟人找到田文生,拿著兩萬元錢說:“只要不批捕,這錢就是你的。並開導田文生,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該為自己著想一下等等。田文生很生氣,義正詞嚴地告訴對方“我有自己的原則,這種錢我不能要”。

和對待說情送禮者的冷淡不同,對於案件當事人,田文生給予了充分的熱情。曾經有一位案件當事人頻繁地來找田文生,每次一談就是數個小時,為了緩解當事人的焦慮心情,田文生一方面加強對事實的調查,另一方面從證據情況、法律適用等方面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地向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談得遲了,田文生就自掏腰包,請當事人吃頓便飯。儘管這個案子後經多方調查,因證據不足等問題,最終沒有立案監督,但當事人拉著田文生的手說,“田科長,雖然沒有達到我的個人要求,但是你們檢察院對我的事情這么重視,你對我這么熱情,我十分感謝!”

查微析疑,他是一個負責任的檢察官

2010年10月份,田文生在辦理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件時,由於嫌疑人被批捕後,對作案地點的供述前後不一致,致使作案地點無法確定,公安機關的偵查陷入困境。田文生得知這個情況後,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他,本案事實清晰、證據確鑿,批准逮捕絕不會錯,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翻供,肯定另有隱情。他決定再次對卷宗證據進行審查,發現公安機關在訊問時漏問了作案地點特徵,致使犯罪嫌疑人利用這一漏洞,企圖逃脫法律制裁。找到問題後,田文生引導公安機關調整辦案思路,從外圍證據入手,詳細訊問犯罪嫌疑人作案路線、盜割地點等事實特徵,製作細緻的指認筆錄。調查取證結果與盜割電線的十餘點特徵一一對應,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宋某等4人駕駛麵包車,盜割電話電纜150米,價值萬餘元的案件事實,及時將這起即將超期的案件起訴到了法院,宋某等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

2011年6月份,田文生在辦理犯罪嫌疑人段某故意傷害案時,由於案發時正值深夜,現場只有段某和李某兩人,沒有其他人證,公安機關調查時,段某不承認是自己打傷了李某,更沒有任何經濟賠償。李某家人情緒激烈,多次組織十幾名親屬到檢察機關要求嚴懲兇手。經過閱卷和訊問嫌疑人,田文生清楚地認識到,依據現有證據材料,對嫌疑人不予批捕符合法律規定,自己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如果草率地將段某釋放,可能會引起李某家人上訪。田文生連續三次到看守所提審段某,與其展開了一場艱難的心理博弈。經過認真分析段某手機通話記錄清單,田文生髮現犯罪嫌疑人段某與受害人妻子有染,這下,段某的心理平衡被打亂了。隨後田文生又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地為其分析利弊關係,在田文生的耐心勸說下,段某終於交代了事情的經過,一起即將發生的信訪案件被成功化解。

火眼金睛,他是辦理案件的“快槍手”

從事檢察工作17年來,田文生共獨立審結各類批捕案件1353件1627人,累計追捕漏犯68人,被譽為“辦案狀元”。

在田文生所辦理的各類案件中,有經中央領導批示、中央電視台予以曝光的尉氏縣假棉花案;有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孫某涉嫌貪污巨額公款案;有橫行一方的張某、要某黑社會組織犯罪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更有數不清的普通刑事案件。凡是經過他辦理的案件沒有一起案件引起民眾上訪,凡是與他接觸的當事人,都得到了滿意的答覆。

田文生曾創造過兩項紀錄,至今被人津津稱道。其中一項紀錄是他對一起團伙盜竊案件進行跟蹤監督時,發現由於辦案人員相互之間沒有及時溝通,忽視證據之間的關聯性,有16名符合批捕條件的嫌疑人未予報請批捕,遂依法對16名嫌疑人做出追捕決定。一起案件同時追捕16名嫌疑人,這種事情極為罕見。田文生的這股認真勁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被當做典型案例在《檢察日報》頭版刊發。另一項記錄是在辦理一起特大持槍搶劫案時,由於田文生及早介入案件,進入審查逮捕環節時,他只用了兩個小時,就對涉案的500多頁證據材料審查完畢,及時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決定。這種速度,至今在尉氏縣檢察院還沒有一個人能夠超越。

知識淵博,他被同事們稱為“田博士” 

田文生博覽群書,酷愛古今中外法律書籍。儘管他是業務骨幹,有一定實踐經驗,但從不放鬆學習,常常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每天都堅持學習到深夜。為了減少成本,他從網上下載資料,努力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從2000年開始,他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識,彙編成632篇法律檔案電子資料和2000餘篇工作檔案電子資料。最近,他利用自己休息時間,剛剛完成了把200餘萬字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刑事卷》上下卷和《刑事辦案指南》輸入了電腦,並製作了檢索程式,方便同事下載查詢。田文生獨創的“田式工作法”成了同事們辦案時的好幫手。

2002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系統開展優秀《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評選活動,田文生和同事經過4個多月的精心準備,製作出的《犯罪嫌疑人範金光等3人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案審查逮捕意見書》,經過層層篩選,一舉榮獲全國"十佳"稱號,這也是當年河南省檢察系統唯一獲此殊榮的案件。

田文生因對法律的適用比較精通,就象一本“活字典”,幹警們親切地稱他為“田博士”。科里大部分的大案要案都是他在辦理,公安機關遇到一些疑難案件經常邀請他去指導。

鐵血柔情,他在家庭危難中顯男兒情懷

2010年1月,田文生的妻子被診斷出患有重度肝炎、急性肝衰竭,為了給愛人看病,他瞞著妻子悄悄賣掉了家裡的房子,四處借錢。在花費了10多萬元的治療費用,欠下15萬元的外債後再也籌不出一分錢,無奈之下只得出院,住在租來的房屋裡繼續治療。

田文生以一個丈夫對妻子的責任和情懷,默默地承受著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誰都沒有告訴。在妻子病重住院期間,為了不耽誤工作,他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後再搭乘公共汽車到50公里外的開封照看妻子。為了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案件,他一邊陪護在妻子身邊,一邊趴在病床上整理有關資料,辦理了112起案件。由於田文生白天不在醫院,醫生找他討論治療方案卻怎么樣都找不到人。一天,主治醫生張振英攔住田文生:“你媳婦在這住院,天天不見你,都在忙些啥”,“單位工作比較忙”,張振英埋怨道:“是工作重要,還是你媳婦的命重要,從來沒見過你這樣不負責任的人”。

科里有台車,可田文生作為副科長,從未因私事用過一回,在妻子病情好轉後,為了省點錢,有幾次他騎著腳踏車帶著妻子到開封去看病,3個多小時的路程,他一邊蹬車,一邊擦汗,坐在后座的妻子看著他汗濕的衣背、疲憊的樣子,心疼的直掉眼淚。

得知田文生的情況以後,尉氏縣檢察院的領導被感動了,號召全院幹警幫助田文生。在巨大的生活壓力面前沒有流一滴眼淚的田文生,看到熱心的同事們為他捐助善款、忙前忙後時,他的眼角濕潤了……

成就榮譽

連續三年被開封市人民檢察院評為優秀檢察幹警、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榮獲首屆“感動尉氏十大愛崗敬業人物”,連續多年被尉氏縣委、縣政府授予“嚴打”工作先進個人、優秀政法幹警、平安建設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稱號。

2018年11月13日,榮獲“全國模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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