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須知

本草類。二編七卷,附錄二卷。日本松岡玄達等編。前編為松岡玄達親撰,後編為其門人托其師名所撰,後編正誤為和田禮子所撰。前編四卷,成書於日本享保九年(1724)。前編載常用藥三百一十六種,分為草部、木部、金鐵土石部、昆蟲魚介部、禽獸部等,介紹藥物的正名、和名、產地、鑑別、形態等內容。並附錄《雜著》、《藥名考異》。《雜著》介紹菜蔬、鱗介、禽等的藥用;《藥名考異》則蒐集考證了各類書籍中的藥物別名。後編三卷,成書於日本寶曆八年(1758)。後編載藥八百三十六種,分為草部(含菜谷)、木部(含果)、水火土部、金玉石部、造釀部、服器部、人部、虫部、禽獸部、有名未識部等,介紹藥物的正名、異名、產地、道地藥材、品質優劣等內容。藥物之後有同名實異類六十三種,介紹同一藥名的不同藥物;製造法介紹“制大腹皮法”、“煉靈砂法”等十六種藥物的炮製方法;附錄載藥二百六十五種,分為水火類、金玉類、石類、草類、穀類、造釀類、果類、木類、服器類、蟲類、鱗類、介類、禽類等;還有諸藥異號、藥名借音轉音類、番藥類、油水主治等內容。後編正誤兩卷,成書於日本寶曆二十一年。上卷載後編藥物二百零八種,對其進行訂正;下卷《同名實異類》指出後編中有二十種未見之,並補充了三十四種。另有雜著三十種,諸藥異號七種,增補藥名四十七種及七種苦菜考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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