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局,是負責全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與監督的正處級參公事業單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或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託行使以下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全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含建設機械)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制度的起草、報批,並監督實施。
3、負責組織全省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執法檢查。
4、負責全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
5、負責省列重大建設工程等項目安全質量監督工作。
6、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投訴。
7、負責全省各市(州)、縣(區)建設安全質量監督機構、相關專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考核和業務指導。
8、負責全省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和檢測市場監督管理,受理外省進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管理。
9、監督指導全省預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預製構件質量工作,負責預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預製構件生產企業資質初審。
10、負責全省建設機械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和建設機械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
11、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查員、檢測員、見證員、取(送)樣員、資料員培訓、考核及繼續教育培訓。
12、依法對上述職責內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13、承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