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和任務
普及程度國小適齡兒童都能入學;國中階段入學率達到98%以上,國中淨入學率達到95%以上;城市流動人口子女都能按時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以上。國小在校學生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在校學生年輟學率控制在2%以下。15周歲人口初等義務教育完成率達到95%以上;17周歲人口初級中等義務教育完成率達到90%以上。普及程度
教師隊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職工編制管理,實施教師資格準入、教師聘任和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服務期制度;全面落實校長公選制度,確保教師數量、結構基本滿足教育教學發展需要。積極開展教師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學歷合格率達到省定標準。按照“有情辭退、合理安置、適當補償、擇優考錄”的原則解決代課人員的問題,並嚴把入口關,不再產生新的代課人員。教師隊伍
辦學條件按照“四個集中”原則,加快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步伐,實施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等重大項目工程,努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生均建築面積、圖書、實驗儀器等各項指標達到國家或省級標準。中國小危房比例下降至1%以內,消除D級危房(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需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中國小及校園周邊環境無安全隱患。辦學條件
教育經費全面落實“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和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本級財政教育經費做到“三個增長”,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2004-2007年分別達到18.50%,19.50%,20.00%,20.50%;2008-2011年達到20.50%以上。加強教育經費管理,建立健全預算、審計和公告制度。確保按時足額發放中國小教師工資,及時發放免費教科書和助學金。確保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各類教育專項資金按時足額撥付到位,杜絕截留、擠占和挪用。教育經費
教育質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堅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規律,規範辦學行為,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科學管理體制。認真落實中國小新課程改革制度,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全面開展對中國小的督導評估。努力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教育質量
學校安全管理重點檢查學校(特別是寄宿制學校)校舍與設施的安全,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以及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和應急機制的情況。學校安全管理
(七)掃盲工作。重點檢查掃除青壯年文盲情況和脫盲人員的鞏固提高情況。15至50周歲人口中的非文盲(喪失學習能力者除外)率,攻堅縣現階段農村達到95%以上,企事業單位和城鎮達到98%以上;鞏固提高縣農村達到97%以上,城鎮達到99%以上。近三年來,脫盲人員的鞏固率達到98%以上。工作步驟
宣傳動員階段(2011年2-3月)宣傳動員階段(2011年2-3月)
1.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完善工作制度。成立省教育廳“兩基”迎國檢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建立廳領導聯繫市(州),各職能處室對應主管廳長聯繫市(州)開展幫扶指導制度。2.召開教育系統兩基迎國檢會議。省教育廳召開全省“兩基”迎國檢和義務教育監測工作會議,部署教育系統迎國檢工作,開展迎國檢業務培訓,並啟動全省義務教育監測工作。
3.開展全省督促檢查活動和迎國檢宣傳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單位廣泛宣傳“兩基”國檢的重要意義,宣傳全省實施《義務教育法》、《國務院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兩基”國檢的內容、要求,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水平的目標任務、意義;全省鞏固“兩基”成果及迎國檢的工作舉措、工作進展情況;宣傳“兩基”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自查整改階段(2011年2月—5月)
自查整改階段(2011年2月—5月)
1.各市(州)及縣(市、區)自查(2011年2月—4月)。省教育廳要跟進幫助指導各市、州、縣排摸建檔,查漏補缺。2.省級檢查調研(2011年3—4月)。組織省審計、監察、財政、發改、教育各成員單位組成檢查組對各市、州、縣達標情況進行檢查調研,督促工作落實,形成省、市聯動機制,完成調研報告,分析問題,提出加強工作的意見。
4.縣級整改(2011年5月)。根據省、市(州)調研和複查報告提出的意見,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整改工作。
省級抽檢階段(2011年6月—7月)
省級抽檢階段(2011年6月—7月)
1.省級抽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邀請國家督導團的部分專家與省上組織的政府督學和有關專家一起對各市、州和部分縣(市、區)“兩基”工作進行抽查評估,評估結果及進一步整改意見向省“國檢”領導小組書面報告。省“國檢”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對各市(州)、縣(市、區)查漏補缺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大的市(州)、縣(市、區)予以通報批評並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2.開展對口支援和幫扶活動。發動省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對口幫扶各縣(市、區)解決“兩基”迎國檢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市(州)要全面承擔對所轄各縣(市、區)迎國檢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協調市(州)、縣(市、區)及有關部門開展幫扶和支援。
3.搞好業務培訓。省、市、縣按照國檢要求分別舉辦“兩基”業務培訓班,對迎國檢的目標、要求、工作任務、實施方案及檔案資料建設工作進行全面培訓。
接受國檢階段(2011年8月至國檢)
接受國檢階段(2011年8月至國檢)
1.2011年8月,邀請教育部和國家教育督導團領導對我省“兩基”工作進行指導。2.2011年8月底,省政府向國家正式呈送國檢申請報告。
3.抓好各項指標的鞏固和提高,做好接受國檢的全部準備工作。
保障措施
成立國檢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成立國檢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為了加強對全省教育系統“兩基”迎國檢工作的領導,省教育廳決定成立甘肅省教育廳“兩基”迎國檢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其組成人員如下:1.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白繼忠省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孫傑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陳保平紀檢組長、高校工委副書記、高校紀工委書記
旦智塔省教育廳副廳長
王萍省教育廳副廳長
高永新高校工委副書記
李貴富省教育廳副廳長(常務)
蔡建明省教育廳副廳長
李晶省教育廳總督學(常務)
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組成
主任:李貴富省教育廳副廳長副主任:李晶省教育廳總督學
成員:李春芮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主任
張興江省教育廳辦公室主任
高雲慶省教育廳財務處處長
趙凱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
陳繼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
何金保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處長
劉玉泉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處長
哈登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處長
賈寧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處長
李慕堂省教育廳師範教育處處長
楊堅省教育廳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處長
李含榮省教育廳思想政治工作處處長
王光亞省教育廳語言文字管理處主任
丁光明省教育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處長
卜振中省教育廳審計處處長
王愛平省教育廳監察室主任
敏維奇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魏傑省教育裝備辦公室主任
王煒省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主任
高仁傑省教育廳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副主任
馬光榮甘肅教育社社長
楊曉健省電化教育中心主任
任務分解
任務分解
1.廳領導包片聯繫制度“兩基”迎國檢施行廳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廳長分工包片負責制,各主管廳長具體負責指導所包片市、州“兩基”迎國檢工作,協調有關方面幫助解決迎國檢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各業務處室、直屬單位、省屬高等院校在主管廳長(總督)領導下做好具體的幫扶工作。廳領導包片市、州具體如下:
(1)白繼忠——總負責、總協調
(2)孫傑——總負責、總協調
(3)陳保平——慶陽市、平涼市
(監察室、審計處、發展規劃處、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西北師範大學、隴東學院、甘肅聯合大學、蘭州工業高等專科學校、甘肅廣播電視大學、甘肅銀行學校、甘肅省慶陽林業學校)
(4)旦智塔——甘南州、臨夏州
(基教處、民教處、體藝處、甘肅省教育科學研究所、蘭州一中、甘肅省電化教育中心、蘭州理工大學、甘肅民族師範學院、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甘肅省財政學校、甘肅省藝術學校)
(5)王萍——天水市、隴南市
(職教處、師範處、國際處、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甘肅省高校後勤改革管理辦公室、蘭州交通大學、天水師範學院、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蘭州商學院隴橋學院、甘肅省廣播電視學校、甘肅省水利水電學校)
(6)高永新——張掖市、金昌市
(人事處、機關黨委、思政處、西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甘肅農業大學、河西學院、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甘肅農業職業技術學院、蘭州商學院長青學院甘肅省經濟學校、甘肅省財貿學校)
(7)李貴富——酒泉市、嘉峪關市
(財務處、政法處、語委辦、甘肅教育社、蘭州實驗國小、蘭州商學院、甘肅畜牧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甘肅建築職業技術學院、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甘肅省經濟貿易學校、甘肅省藝術設計學校)
(8)蔡建明——蘭州市、定西市
(辦公室、科技處、甘肅省教育裝備辦公室、甘肅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甘肅省保育院、甘肅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甘肅中醫學院、甘肅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甘肅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校)
(9)李晶——武威市、白銀市
(督導辦、高教處、省教材中心、甘肅省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甘肅省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服務中心、甘肅政法學院、蘭州城市學院、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蘭州外語職業學院、甘肅省農墾中等專業學校、甘肅省理工中等專業學校)
2.工作職責和任務分解
根據省政府《甘肅省兩基迎國檢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1]51號)任務中省教育廳承擔的職責和任務,並結合各處室業務,現將具體任務分解如下:
(1)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收集、匯總各項數據、報表和有關資料。(辦公室、督導辦)
(2)督促各市州、縣市區採取積極措施,確保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等有關任務的達標。(督導辦、基教處)
(3)負責中國小校管理工作;會同公安、司法、文化、衛生、工商等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治理,確保中國小校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思政處、基教處、體藝處、監察室)
(4)負責教育質量各項指標的監控,督促中國小校全面貫徹落實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依法規範辦學行為。(督導辦、基教處)
(5)調整學校布局,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法規處、發展規劃處)
(6)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組織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農村國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教育項目和工程,進一步改善農村中國小辦學條件。在2011年秋季開學前消除中國小D級危房(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需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發展規劃處、財務處)
(7)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做好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及校園校產的摸底、登記等工作。理順義務教育經費管理機制;負責“兩基”迎“國檢”工作所需經費的測算和申請;督促落實《甘肅省“兩基”迎“國檢”責任書》中承諾的經費,中國小辦學條件改善經費等。(財務處、省校辦產業管理辦公室)
(8)會同省編辦、省財政廳按《甘肅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全省基礎教育發展需求,重新核定並落實中國小教職工編制。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和代課教師的化解工作等。(人事處、師範處)
(9)負責義務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調查和省、市、縣檔案重建等工作的全程跟進、培訓、督查、指導工作。(督導辦、基教處、民教處)
(10)負責民族地區義務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調查和州、縣檔案重建等工作的督查、指導工作。(民教處、督導辦)
(11)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鞏固提高、摸底調查和建檔工作。(基教處)
(12)負責設施、設備、圖書儀器、音體美、衛生等器材的摸底調查和經費籌措及裝備配備工作。(財務處、體藝處、省教育裝備辦公室)
(13)負責國家督查人員的過程督查和檢查評估人員的接待。負責“兩基”迎“國檢”的綜合協調工作;總體材料撰寫和全省“兩基”迎“國檢”工作的宣傳報導。(辦公室、督導辦、甘肅教育社、省電化教育中心)
“兩基”迎國檢是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重點任務,也是省教育廳的重點工作。各職能處室一定要按照各自承擔的任務,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達到“國檢”要求,確保我省“兩基”工作順利通過國家評估驗收。